曙光股份:关于大股东解除股份质押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2017-07-21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17-052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解除股份质押和股票质押式回购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 7 月 20 日,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辽宁曙光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曙光集团”)的通知,曙光集团将其原质押
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的无限售流通股 14,000,000 股
和 14,500,000 股,将其原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的
无限售流通股 15,100,000 股和 6,700,000 股,将其原质押给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的无限售流通股 45,000,000 股,将其原
质押给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的无限售流通股 9,500,000
股、14,095,000 股和 1,818,300 股,以上合计 120,713,3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 17.87%),已分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18
日。
曙光集团将其质押给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
押式回购交易的无限售流通股 2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40%)
提前购回并解除质押,解除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18 日。
截止本公告日,曙光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143,713,3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 21.27%;累计股票质押数为 0 股。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