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股份:九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19-04-11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19-015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三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于 2019 年 4 月 9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监事会
主席于红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 2018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18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列席了董事会,参加了股东大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
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
经营决策程序、财务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
了全面的检查监督。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1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策事项,董事
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等事项进行了监督,认
为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要求进行规范化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内控制度完善,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未发现违法违规行
为和损害股东权益的问题。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会准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审计的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等有关材料,未发现违规行为。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可靠,公司 2018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所涉及事项是客
观公正的,真实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
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
况。
4、出售资产情况
2018 年度公司未发生出售资产情况。
5、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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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
序,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6、本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报告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定;
2、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
公司 2018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8 年年度报告编
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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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审阅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不存在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同意公司董事会 2018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曙光股份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监事会审阅了曙光股份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认为公司未来三
年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董
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曙光股份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
划。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认为公司是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关于股份回购条款和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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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文件规定和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对公
司章程进行了修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
序合法,同意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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