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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曙光股份:九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19-04-11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19-015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三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于 2019 年 4 月 9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监事会

主席于红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 2018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18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列席了董事会,参加了股东大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

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

经营决策程序、财务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

了全面的检查监督。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1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策事项,董事

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等事项进行了监督,认

为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要求进行规范化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内控制度完善,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未发现违法违规行

为和损害股东权益的问题。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会准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审计的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等有关材料,未发现违规行为。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可靠,公司 2018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所涉及事项是客

观公正的,真实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

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

况。

    4、出售资产情况

    2018 年度公司未发生出售资产情况。

       5、关联交易情况

                               2
       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

序,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6、本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报告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定;

       2、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

公司 2018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8 年年度报告编

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3
    监事会审阅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不存在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同意公司董事会 2018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曙光股份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监事会审阅了曙光股份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认为公司未来三

年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董

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曙光股份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

划。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认为公司是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关于股份回购条款和中国证监会

                                  4
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文件规定和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对公

司章程进行了修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

序合法,同意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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