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股份:关于大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2019-05-31
证券代码:600303 证券简称:曙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18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寄来的《山东省荣成市
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鲁 1082 执保 80 号】和《荣成市人
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鲁 1082 执保 80 号】。内容如下:
荣成市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保全人荣成锻压机床有限公司提出的
财产保全申请和相关法律,裁定如下:冻结被保全人华泰汽车集团
有限公司持有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2000 万元,冻
结期限三年。
一、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大股东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泰汽车”)持有本公司股份 133,566,95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9.77%。本次股份冻结后其累计被冻结的股份数量为 133,566,95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9.77%。
二、华泰汽车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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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冻结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
营,公司将密切关注华泰汽车持有股份冻结情况及其影响,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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