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股份:关于大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2019-10-10
证券代码:600303 证券简称:曙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43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发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 司冻 1008-01 号)、《北京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京 02 民初 629 号】,
获悉公司大股东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汽车”)
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被冻结的具体情况
根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
京 02 民初 629 号】,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申请将华
泰汽车持有的公司 133,566,953 股无限售流通股及孳息进行轮候冻
结,冻结起始日:2019 年 10 月 8 日,冻结终止日:冻结期限为 3
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大股东华泰汽车持有本公司股份 133,566,95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9.77%。本次股份冻结后其累计被冻结的
股份数量为 133,566,95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9.77%。
二、股份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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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冻结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
营,公司将密切关注华泰汽车持有股份冻结情况及其影响,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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