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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曙光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2019-11-23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19-062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根据丹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要求,丹东市振兴区政府拟对丹东黄海位于丹东市振兴区黄海大街

544 号之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等资产(以下简称“标

的资产”)收储,并给予合理补偿。公司控股子公司丹东黄海汽车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丹东黄海”)同意出售前述标的资产。标的资

产的评估价值为 8.18 亿元。公司参照评估数据,以标的资产评估价

值人民币 8.18 亿元作为资产交易底价,与丹东市振兴区政府进行初

步协商补偿费用约为人民币 8.64 亿元(其中地块一补偿费用约为

4.57 亿元,地块二补偿费用约为 4.07 亿元),双方将签订资产补偿

协议书确定最终的补偿费用金额。

     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双方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完

成标的资产收储相关工作,公司收到补偿款项,可确认资产处置收益。


                              1
本次收储将按照政府资产收储流程和进度安排进行,不确定是否在本

年内完成,实现的收益是否能进入当期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财务状

况的具体影响金额将以公司经会计师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2019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根据丹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

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丹东市振兴区政府拟对丹东黄海位于丹东市

振兴区黄海大街 544 号之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等

资产收储,并给予合理补偿。

   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出售资产的进展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收储的标的资产为丹东黄海位于 丹东市振兴区黄海大街

544 号 的土地使用权(地块一:证号为 丹东国用【2008】字第

0632050093,证载土地面积为 367992.9 平方米;地块二:证号为

丹东国用【2007】字第 0632050093,证载土地面积为 157633.7

平方米)、房屋建筑物(地块一:建筑面积 57585.79 平方米;地块

二:建筑面积 74428.02 平方米)、地上物及附属设施和部分设备等。

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工业用地。

   2、评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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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 2019 年 10 月 24 日为评估基准日,辽宁华城房地产土地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华城评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资产评估法》及资产评估准则等有关规定,对拟转让的标的资产在

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丹东市振兴区城市建

设管理服务中心拟核实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被征收资产补偿

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辽华城评报字【2019】第 068-1 号)、《丹东

市振兴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拟核实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被征收树木补偿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辽华城评报字【2019】第

068-1-1 号)、《丹东市振兴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拟核实丹东黄海

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被征收资产补偿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辽华城评

报字【2019】第 068-2 号)、《丹东市振兴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拟

核实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被征收树木补偿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书》(辽华城评报字【2019】第 068-2-1 号)和《丹东市振兴区城市

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拟核实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过渡期临时安

置补助费补偿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辽华城评报字【2019】第 068-3

号)。评估结论为:地块一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等资产的评估

价值为人民币 4.39 亿元,地块二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等资产

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3.79 亿元,两处地块资产的评估价值合计为人

民币 8.18 亿元。

    3、交易价格

    公司参照评估数据,以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人民币 8.18 亿元作为

资产交易底价,与丹东市振兴区政府进行初步协商补偿费用约为人民


                               3
币 8.64 亿元(其中地块一补偿费用约为 4.57 亿元,地块二补偿费用

约为 4.07 亿元),双方将签订资产补偿协议书确定最终的补偿费用

金额。

    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以资产的评估价值为参照依据,资产定价原

则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出售资产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收储的标的资产是依据丹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

市总体规划要求而实施的,可以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不影

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整体的发展战略,符合全体股东和

公司利益。

    2、双方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完成资产收储相关工作,公司收

到补偿款项,可确认资产处置收益。本次收储将按照政府资产收储流

程和进度安排进行,不确定是否在本年内完成,实现的收益是否能进

入当期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金额将以公司经会

计师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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