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股份: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9-11-30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19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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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交易概述
2019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根据丹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
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丹东市振兴区政府拟对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丹东黄海”)位于丹东市振兴区黄海大街 544
号之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等资产收储,并给予合理
补偿。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收储的标的资产为丹东黄海位于 丹东市振兴区黄海大街
544 号 的土地使用权(地块一:证号为 丹东国用【2008】字第
0632050093,证载土地面积为 367992.9 平方米;地块二:证号为
丹东国用【2007】字第 0632050093,证载土地面积为 157633.7
平方米)、房屋建筑物(地块一:建筑面积 57585.79 平方米;地块
二:建筑面积 74428.02 平方米)、地上物及附属设施和部分设备等。
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工业用地。
2、评估情况
以 2019 年 10 月 24 日为评估基准日,辽宁华城房地产土地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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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华城评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资产评估法》及资产评估准则等有关规定,对拟转让的标的资产在
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丹东市振兴区城市建
设管理服务中心拟核实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被征收资产补偿
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辽华城评报字【2019】第 068-1 号)、《丹东
市振兴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拟核实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被征收树木补偿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辽华城评报字【2019】第
068-1-1 号)、《丹东市振兴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拟核实丹东黄海
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被征收资产补偿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辽华城评
报字【2019】第 068-2 号)、《丹东市振兴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拟
核实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被征收树木补偿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书》(辽华城评报字【2019】第 068-2-1 号)和《丹东市振兴区城市建
设管理服务中心拟核实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过渡期临时安置
补助费补偿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辽华城评报字【2019】第 068-3
号)。评估结论为:地块一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等资产的评估
价值为人民币 4.39 亿元,地块二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等资产
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3.79 亿元,两处地块资产的评估价值合计为人
民币 8.18 亿元。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参照评估数据,以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人民币 8.18 亿元作为
资产交易底价,与丹东市振兴区政府进行初步协商补偿费用约为人民
币 8.64 亿元(其中地块一补偿费用约为 4.57 亿元,地块二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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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为 4.07 亿元),双方将签订资产补偿协议书确定最终的补偿费用
金额。
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以资产的评估价值为参照依据,资产定价原
则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出售资产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收储的标的资产是依据丹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
市总体规划要求而实施的,可以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不影
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整体的发展战略,符合全体股东和
公司利益。
2、双方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完成资产收储相关工作,公司收
到补偿款项,可确认资产处置收益。本次收储将按照政府资产收储流
程和进度安排进行,不确定是否在本年内完成,实现的收益是否能进
入当期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金额将以公司经会
计师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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