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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曙光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公告2020-01-17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20-004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丹东
黄海”)、哈尔滨黄海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黄
海”)、凤城市曙光汽车半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凤城半轴”)
     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拟为丹东黄海和哈尔滨黄海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
分行的 20,190 万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拟为凤城半轴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的 1,000
万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两项担保总额为 21,190 万元,占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
产的 7.37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九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召开,会议以 9 票赞成,


                               1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银行
贷款担保的议案》。根据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拟
为丹东黄海和哈尔滨黄海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 20,190
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凤城半轴在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丹东分行 1,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
述两项担保总额为 21,190 万元,占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7.37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丹东市银泉三街 51 号
    法定代表人:梁文利
    注册资本:陆亿柒仟玖佰柒拾壹万元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特种专用车、汽
车底盘及零部件。
    与本公司的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本公司直接持
有 96.76%的股权;辽宁黄海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 3.24%
的股权。
    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 359,083 万元,
负债总额 304,878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3,500 万元,流动负债
总额 241,954 万元,净资产 54,205 万元,营业收入 90,597 万元,净
利润-7,64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84.90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被担保人名称:哈尔滨黄海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星海路 20 号 A 栋 301 室
    法定代表人:蒋爱伟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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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销售:新能源汽车、汽车、汽车零配件;汽车修理与
维护。
    与本公司的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丹东黄海的全资子公
司,丹东黄海持有其 100%的股权。
    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 26,748 万元,负
债总额 27,776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7,776
万元,净资产-1,028 万元,营业收入 38,569 万元,净利润-1,028 万
元,资产负债率为 103.84%。(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被担保人名称:凤城市曙光汽车半轴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凤城市凤山路 242 号
    法定代表人:宋辉峰
    注册资本:伍仟陆佰肆拾玖万贰仟伍佰陆拾陆元壹角陆分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制造。
    与本公司的关系: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100%
的股权。
    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 23,069 万元,负
债总额 14,895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4,895 万元,净资产 8,174 万元,营业收入 9,128 万元,净利润 517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4.57%。(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向借款人丹东黄海和共同借款人哈尔滨黄海在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 20,190 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
两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利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
他所有应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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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向凤城半轴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 1,000 万
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两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包括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
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符合子
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未损
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符合子
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
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94,878
万元(其中公司为客户提供汽车回购担保金额限额为 86,000 万元,
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实际为客户提供汽车回购担保余额为
891.29 万元),占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33.01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8,878 万元,占 2018 年度
经审计净资产的 3.09%。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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