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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酒钢宏兴:酒钢宏兴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3-004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以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月强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 5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5 名。会

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财务决算暨 2023 年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

件的有关要求,作为公司的监事,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后,

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控制度的

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2)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

关的保密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

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

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是依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

行的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

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参股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中层干部薪酬管理方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一季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

件的有关要求,作为公司的监事,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后,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2)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

关的保密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

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