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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华化学: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2019-04-27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
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2017 年 5 月 2 日,财政部发
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
14 号)(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财政部要求境内上市公司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
整,并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
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