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化学: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变更的公告2019-05-09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 2019-51 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 年 5 月 13 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09 万华化学 2019/5/6
二、 变更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发布了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鉴于目前报名参加股东大会的人数较多,公司原定召开 2018 年度股东
大会现场会议的场所容纳人数有限,因此将本次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由“烟台市幸
福南路 7 号,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多媒体会议室”变更为 “山东省烟
台市芝罘区海岸路 34 号,烟台金海湾酒店(一楼金都厅)”。
三、 除了上述变更事项外,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
不变。
四、 变更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9 年 5 月 13 日 9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岸路 34 号,烟台金海湾酒店(一楼金都
厅)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9 年 5 月 13 日
至 2019 年 5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3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及 √
2019 年投资计划的报告》
4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5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6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7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8 《关于支付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 √
9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0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履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
11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
12 《关于对公司合营企业提供担保以及同意子公司对合营企业 √
提供担保的议案》
13 《关于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
14 《关于申请注册中期票据额度的议案》 √
15 《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9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及
2019 年投资计划的报告》
4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6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7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8 《关于支付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
9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履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11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12 《关于对公司合营企业提供担保以及同意子公司对合营企业提
供担保的议案》
13 《关于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14 《关于申请注册中期票据额度的议案》
15 《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