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就有关事宜发 表“同意”意见如下: 经审慎核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规范对外担保情况,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担保决策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的要求。 独立董事:鲍勇剑、张晓荣、张万斌、李忠祥 日期:2021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