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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华化学:万华化学关于向合营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3-16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 2021-25 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合营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随着公司烟台工业园的装置陆续建成,尤其是百万吨的乙烯产业链的投产,
大宗原料的采购量和产品销售量快速增加,码头急需发展。公司拟在合营企业
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码头”)向公司提供不低于
17 亿元经营性资产担保的前提下,向万华码头暨关联方提供不超过 17 亿元人
民币的融资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担保、融资性保函等方式)。
     一、对合营企业提供担保的余额情况

     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见公司“临 2019-52 号”2018 年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批准,公司同意子公司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
限公司对其合营企业宁波榭北热电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 3.025 亿元人民币
(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子公司万华化
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对其合营企业宁波榭北热电有限公司担保余额情况如
下(外币折算为人民币):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最高担保金额     合同担保金额       实际担保金额

   万华化学(宁
                      宁波榭北热电有限
  波)热电有限公                                   30,250                   0              0
                             公司
         司
     注: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热电”)按持股比例对宁波榭北热电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榭北热电”)提供 55%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金额为按持股比例计算后担保金额。榭

北热电系由万华热电与香港利万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万华热电持股 55%,香港利万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 45%,根据榭北热电公司章程,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万华热电委派 3 名董事,董事会的决议

必须经到会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通过方为有效,因此对其共同控制属于合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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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见公司“临 2020-32 号”2019 年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批准,公司为合营企业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
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 7.5 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公司对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担保余额情况如下(外币折算为
人民币):
                                                                                  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名称               最高担保金额     合同担保金额          实际担保金额

  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           75,000           69,227                49,632

   注:公司按持股比例对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提供 50%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烟台港万华

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的反担保为先决条件,上述金额为按持股比例计算后担保金额。

     二、拟为万华码头提供融资支持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关联方万华码头提供不超过 17 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支持,主要内容
如下:
     融资支持目的及用途:公司对万华码头进行融资支持后,万华码头将用于
自身发展,以保障公司快速发展对原料采购及产品销售的需求。
     融资支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
     融资支持方式:拟在股东大会通过后,由管理层根据需要确定具体的融资
方式。
     融资支持期限:在不超过六年的基础上根据万华码头业务需要确定。
     融资支持利率:参考市场利率水平。
     在万华化学为万华码头提供不超过 17 亿元人民币融资支持经股东大会批准
并实施完毕前,同意继续为万华码头按持股比例提供的最高额为 7.5 亿元人民
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万华码头以其资产提供反担保。

     三、融资支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烟台开发区
大季家西港区内,法定代表人陈毅峰,注册资本 11.98 亿元,主要经营码头装
卸搬运和成品油、原油仓储。股东为烟台港股份有限公司和万华化学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双方各持股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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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经营情况
    万华码头目前运营 101#、102#、103#、104#、105#五座液化品码头,301#
散货码头及后方堆场和 76.8 万立油品储罐。2020 年吞吐量(液化品、LPG、油
品、煤炭)合计达 783.7 万吨。
    (三)与上市公司关系说明
    万华码头为公司与烟台港股份有限公司的合营公司,双方各持有 50%股权。
公司高级副总裁陈毅峰担任万华码头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万华码头为
公司关联法人,本次融资支持构成关联交易。

    (四)万华码头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0 年         2021 年 2 月
     1               资产总额                329,522.7            328,190.8

     2               负债总额                181,113.5            177,758.5
     3               资产净额                148,409.2            150,432.3
     4               营业收入                 32,490.4             8,689.7
     5                净利润                   3,128.0             2,019.0
     6            资产负债率                     55.0%               54.2%
    四、反担保措施
    万华码头拟以其经评估后不低于 17 亿元的码头经营性资产对本次融资支持
提供反担保,万华码头的基本信息同本公告第三条。
    五、融资支持对上市公司必要性及影响
    1、本次提供融资支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和相关投资;
    2、万华码头拟以其经评估后不低于 17 亿元的码头经营性资产提供担保,
公司提供融资支持的风险可以完全覆盖,不会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3、万华码头主要服务于公司内部,码头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日益
增加的大宗原料物资进港以及公司异氰酸酯、石化产品出港的需求,对公司日
常生产运营具有重大意义,有利于万华化学现有股东利益。
    六、融资支持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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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企业,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
信状况,风险可控;公司将会对万华码头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或判断
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风险。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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