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荣华: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2020-06-24
证券代码:600311 证券简称:*ST荣华 公告编号:2020-022号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关于对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张严德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0 】4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决定书内容公告如下: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严德:
经查,你作为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华实业”)
实际控制人,安排荣华实业通过第三方,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支付吊装费用
合计 2552.8 万元,规避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你应当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强化依法合规意识,积极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
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