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平高电气: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4-25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平高电气独立董事,2018 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勤勉
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
断完善法人治理机制。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
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
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由王天也先生、李涛先生、
吴翊先生担任,各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王天也,男,1958年出生,澳大利亚麦格理大学应用金
融学硕士。曾任澳大利亚悉尼中国银行副行长;建业地产股
份有限公司(0832.HK)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CEO);莱蒙国
际集团有限公司(3688.HK)执行董事,同时兼任华盛莱蒙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莱蒙商业地产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起历任国盛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1227.HK)、泰润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基仕达国际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CNPV Solar Power SA(NYSE Euronext: ALCNP)
                          1
独立非执行董事。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物流资产控股有限公司(1589.HK)独
立非执行董事,澳洲成峰高教集团有限公司(1752.HK)独
立非执行董事,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李涛,男,1961年出生,华北电力大学会计学首席教授、
管理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曾任北京水电经济学院会计教研
室主任、讲师;北京动力经济学院经济系会计教研室主任、
副教授;华北电力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财会系主任、
财经研究所主任、会计学教授。曾担任的主要社会兼职:中
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电力会计学会理事,中国电监会会计
核算顾问。2002年参加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培训,获得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吴翊,男,1975 年出生,西安交通大学电机与电器博士,
历任西安交通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为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学
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担任陕西省高电压大电流测试技术及
装备工程实验室副主任,“气体放电及其应用”国际会议组
织的科学委员会委员,国际 CIGRE 直流工作组 A3/B4.34 委
员,Plasma Science and Technology 期刊编委,“国际电力
装备”、“气体放电及其应用”国际会议分会场主席。现任河
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
    作为平高电气的独立董事,我们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没有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管
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
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
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18 年度,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各项议题,积极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同时依据自
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对重
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相关决策提供参考、警示
和督促。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
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
权的情形。
    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                  本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董事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大
  姓名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王天也       13          13          0           0

  李涛        13          13          0           0

  吴翊        13          12          1           0

    在公司 2018 年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我们认真
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本年度生产经营状况、行业发展趋势等

                               3
方面的情况汇报,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充
分、有效的沟通,关注、督促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本
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对财务报告等事项的审议。
    四、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对公司2018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认真
的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度发生的关
联交易事项均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公司为平高集团向天津平高提供的财务资助提供担保,
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1亿元,担保期限1年。截止2018年12月
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1亿元人民币。
    我们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经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
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伟理先生因公司最终控股
股东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内部相关人事调整辞去公司董事长
等职务后,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 月 9 日和 1 月 23 日召开第
                            4
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成卫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
    公司董事李文海先生、张建国先生,监事刘伟女士离职
后,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
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增补韩书
谟先生、徐光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郭豫襄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以上事项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副总经理邹高鹏先生、副总经理杨力先生、副总经
理张五杰先生、总工程师赵亚平先生离职后,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郭
英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杨保利先生为公司副
总经理;于 2018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聘任赵利军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我们对以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均发表了独立
意见,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遴选、聘任程序严格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
结果发放。
   (四)业绩预告情况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18年7月28日和2018年10月12日分
                           5
别披露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和第三季度业绩预告。
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以及公司关于信息披露相关规则
的规定及时合规发布业绩预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8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续聘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效率,公司于2018
年12月3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七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改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
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改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我们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
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为公司进行
财务审计的各项要求,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
状况进行审计。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公司在 2018年7月3日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1,356,921,30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4元(含税),
共派发现金股利1.90亿元。我们认为该分红方案符合中国证
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既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也
                          6
兼顾了公司持续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状况。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18年,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
现公司、实际控制人违反同业竞争等承诺事项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完成4个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共对外披露70次公告,信息
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公司信披工作再度获得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A”类评价。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稳步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的执行和落实,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
基础上,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等核心业务
进行自我测试和评价。目前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
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5 个专门委
员会。各专门委员在 2018 年度均勤勉尽职,按照各自的工
作细则认真开展工作,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科学决
策的支持和监督作用。
    五、总体评价
    2018年,我们以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以对所有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
                            7
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19年,我们将继续履行独立董
事的各项职责,本着对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
诚服务。
   (以下无正文)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