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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营口港: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0-09-25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修订)》、《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 修订)》证
监会公告[2018]36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上证发[2020]10 号)等文件的规定,营
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港”、“上市公司”)就大连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大连港”,与营口港合称“合并双方”)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
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就本次交
易首次申请股票停牌(2020 年 6 月 22 日)前 6 个月(2019 年 12 月 22 日)至重
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2020 年 9 月 4 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合并双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合并双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主要负责人;

    (3)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具体经办人员;

    (4)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5)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及相关机构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
更查询证明》及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的自查报告等文件,在自查期间
内,,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自然人买卖营口港股票情况

                                                         股份变动 结余股数
 姓名               身份                交易日期                              买入/卖出
                                                         数量(股) (股)
         营口港风险控制部/法律合规 2020 年 6 月 15 日         500     1,000     卖出
南洋
         部副经理高阳之配偶        2020 年 7 月 17 日        1,000       0      卖出
                                    2020 年 2 月 19 日       2,900    2,900     买入
                                    2020 年 2 月 28 日      10,000   12,900     买入

         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资本 2020 年 4 月 14 日         2,300   15,200     买入
张连红
         运营部副经理赵芯宇之母亲 2020 年 5 月 22 日        15,500   30,700     买入
                                    2020 年 7 月 14 日      10,700   20,000     卖出
                                    2020 年 7 月 22 日      20,000       0      卖出
                                    2020 年 2 月 19 日      25,900   25,900     买入
                                    2020 年 5 月 22 日      20,600   46,500     买入
         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资本
赵宏                              2020 年 7 月 14 日        26,500   20,000     卖出
         运营部副经理赵芯宇之父亲
                                  2020 年 7 月 16 日         5,000   15,000     卖出
                                    2020 年 7 月 22 日      15,000       0      卖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2020 年 4 月 23 日            100      100      买入
李海峰 殊普通合伙)审计员徐晓之
                                2020 年 5 月 22 日            100        0      卖出
       配偶

       对于南洋、张连红、赵宏、李海峰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南
洋、张连红、赵宏、李海峰已分别出具承诺,具体如下:“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
的信息外,本人不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在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出动议、进行
决策前,本人未自本人直系亲属或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
途径预先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上述买卖营口港股票的行为系本人根据证券
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个人判断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存在
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
资的动机。

       自本声明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
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大连港股票或营口港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
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
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此外,南洋配偶营口港风险控制部/法律合规部副经理高阳、张连红和赵宏
女儿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经理赵芯宇、李海峰配偶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徐晓出具承诺如下:“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除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
规定履行保密义务,并未向本人直系亲属透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
或暗示的方式作出买卖营口港股票的指示;上述买卖营口港股票的行为,系本人
直系亲属根据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个人判断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
和投资行为,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自本声明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
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大连港股票或营口港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
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
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法人买卖营口港股票情况

   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买卖营口港股票情况

   (1)衍生品业务自营性质账户

         日期           股份变动情况(股)   核查期末持股情况(股)   买入/卖出
 2019/12/23-2020/6/19        2,222,700                                  买入
                                                       0
 2019/12/23-2020/7/8         2,565,800                                  卖出

   (2)资产管理业务账户

        日期            股份变动情况(股)   核查期末持股情况(股)   买入/卖出
  2020/1/2-2020/7/31          78,100                                    买入
                                                       0
 2019/12/24-2020/8/19         86,900                                    卖出

   (3)融资融券账户

         日期           股份变动情况(股)   核查期末持股情况(股)   买入/卖出
 2020/4/21-2020/5/28         375,100                   0                买入
         日期           股份变动情况(股)   核查期末持股情况(股)   买入/卖出
  2020/4/23-2020/6/2         375,100                                    卖出

    对于上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衍生品业务
自营性质账户、资产管理业务账户和融资融券账户在自查期间买卖营口港股票的
行为,中金公司已出具说明及承诺,具体如下:“本公司已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执行内部信息隔离制度,充分保障了职业操守和独
立性。本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信息隔离墙机制,各业务之间在机构设置、人员、信
息系统、资金账户、业务运作、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独立隔离机制及保密信息的管
理和控制机制等,以防范内幕交易及避免因利益冲突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本公
司衍生品业务自营性质账户、资产管理业务账户和融资融券账户买卖营口港股票
是依据其自身独立投资研究作出的决策,属于其日常市场化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承诺:在本次拟实施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
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违规买卖大连港股票,也不以
任何方式将本次拟实施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之未公开信息违规披露给
第三方。”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买卖营口港股票情况

   (1)自营业务账户

         日期           股份变动情况(股)   核查期末持股情况(股)   买入/卖出
  2019/12/22-2020/9/4       11,925,854                                  买入
                                                     23,218
  2019/12/22-2020/9/4       17,045,208                                  卖出

    对于上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自营业务账户在
自查期间买卖营口港股票的行为,中信证券已出具说明及承诺,具体如下:“本
公司已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执行内部信息隔离制度,
充分保障了职业操守和独立性。本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信息隔离墙机制,各业务之
间在机构设置、人员、信息系统、资金账户、业务运作、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独立
隔离机制及保密信息的管理和控制机制等,以防范内幕交易及避免因利益冲突发
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自营账户买卖营口港(股票代码:600317.SH)股票
是依据其自身独立投资研究作出的决策,属于其日常市场化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承诺:在本次拟实施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
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违规买卖营口港(股票代码:
600317.SH)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拟实施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之未公开信息违规披露给第三方。”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买卖营口港股票情况

   (1)衍生投资部账户

                                             核查期末持股情况
         日期           股份变动情况(股)                       买入/卖出
                                                 (股)
  2019/12/22-2020/9/4        644,900                               买入
  2019/12/22-2020/9/4        621,100                               卖出
                                                    0
  2019/12/22-2020/9/4        137,600                            申购赎回过出
  2019/12/22-2020/9/4         84,300                            申购赎回过入

    对于上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衍生投资部账户
在自查期间买卖营口港股票的行为,招商证券已出具说明及承诺,具体如下:“本
公司已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执行内部信息隔离制度,
充分保障了职业操守和独立性。本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信息隔离墙机制,各业务之
间在机构设置、人员、信息系统、资金账户、业务运作、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独立
隔离机制及保密信息的管理和控制机制等,以防范内幕交易及避免因利益冲突发
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金融市场投资总部衍生投资部账户交易‘营口港’股
票是依据其自身独立投资研究作出的决策,属于其日常市场化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承诺:在本次拟实施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
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违规买卖‘营口港’股票,也
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拟实施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之未公开信息违规披
露给第三方。”

    四、其他说明

    上述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
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影响;上市公司对本次交
易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经审慎自查,除上述情况外,自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
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签署页)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