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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亚星: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2019-11-14  

						           股票简称:ST 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 2019-053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收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 司冻 1112-02 号)和《北京市第一中级
           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京 01 财保 201 号、(2019)京 01 财保 202 号],
           获悉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光耀东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耀东方”)
           所持有的公司 40,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被轮候冻结(本次轮候冻结为二轮冻
           结,冻结股数合计 80,000,000 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冻结的具体情况

              是否                                   冻结股
                                   占其所   占公司
              为控    本次涉及股                     份是否     冻结        冻结       冻结
股东名称                           持股份   总股本                                              冻结原因
              股股     份数量                        为限售    起始日      终止日     申请人
                                   比例      比例
               东                                     股

                                                                           冻结期限            张文静与光耀
                                                                                      北京市
                                                                           为三年,            东方保全一案
                                                              2019 年 11              第一中
光耀东方       否     4,000 万股   100%     12.67%    否                   自转为正            的法律文书已
                                                              月 12 日                级人民
                                                                           式冻结之            发生法律效
                                                                                       法院
                                                                           日起计算               力。

               注: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孳息(指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
           股、现金红利),其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券解除冻结且本次轮候冻结部分或
           全部生效之日起产生。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光耀东方累计被冻结(轮候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累计被冻结
              持股数量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轮候冻结)
                 (股)                                 份比例          本比例
                                         数量(股)

 光耀东方     40,000,000        12.67%    40,000,000             100%        12.67%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产生直接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
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
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 司冻 1112-02 号);
    2.《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京 01 财保 201 号、
(2019)京 01 财保 202 号]。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