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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亚星: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2-17  

						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ST 亚星          公告编号:2019-059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12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 321 号亚星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1,514,06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2.6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海滨先生主持。会议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
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 人,独立董事丁敏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
   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李文青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9,497,561         97.18    1,818,000       2.54    198,500         0.28




2、 议案名称:关于补充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8,790,660         96.19    2,723,401       3.81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更换会计师    4,010,802       66.55   1,818,000      30.16   198,500      3.29
       事务所的议案
2      关于补充增加日    3,303,901       54.82   2,723,401      45.18           0    0.00
       常关联交易额度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

律师:卢小青、王苗苗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
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
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