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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亚星: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01-15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0 年 1 月 20 日)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2020 年 1 月 20 日 14:00
    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20 日 9:15-15:00。
    二、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 321 号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
    四、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8日(星期三)
    五、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1月9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下午14:00~
16:00
    六、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七、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召开,介绍股东及其他出席人情况。
    (二)选举现场投票监票人。
    (三)宣读议案
    1、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国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
的议案
    2、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与昌邑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用地协议》的议案
    3、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股东对议案进行表决。
    (五)会议休会,工作人员统计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全部表决结果。
    (六)会议复会,宣布表决结果。
    (七)请见证律师对会议情况发表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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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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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议案一: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国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情况概述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
室下发的《关于做好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寒亭生产厂区搬迁关停相关工作
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司根据《通知》要求,公司现有生产厂区已
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全面停产。
    二、进展情况
    公司与潍坊市政府有关部门积极落实关于本次关停搬迁的相关补偿以及其
他可能的奖补意向,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加快推进新厂区建设,确保顺利搬迁和平
稳过渡。经与潍坊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积极沟通协调,公司拟与潍坊市寒亭区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国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征收部门:潍坊市寒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被征收单位: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潍坊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寒亭区人民政府拟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实施整体征收搬迁。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征收范围
    该宗地位于寒亭区民主街 529 号,土地面积 585215 ㎡,为国有土地,地上
附着物征收面积约 12.8 万㎡。
    (二)、征收补偿:
    根据依法按程序选定的评告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和房屋征收补偿有关规定,
被征收单位征收范国内土地及其他附属物补偿价值为:
    1、房屋及其他附属物补偿费 74620.86 万元;
    2、土地补偿费 26186.8259 万元;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40961.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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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合计补偿款总额为人民币 141769.2859 万元。
    (三)、付款方式:
    征收补偿款根据企业腾空土地进展情况分批次拔付。
    (四)、搬迁要求:
    征收范围内房屋、设备、管线等附着物的清理、拆除、垃圾清运、水土环境
治理等工作由被征收单位组织实施,相关费用由被征收单位承担。清理、折除工
作必须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企业实施,过程及结果必须符合国家对安全生
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五)、被征收单位须按要求将被征收资产解除抵押,且承诺被征收资产无其
他经济纠纷,凡本协议签订前发生的与被征收资产有关的法律、经济问题皆由被
征收单位承担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潍坊市人民政府批准土地收回后
生效。
    四、本次搬迁补偿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收到上述协议的搬迁补偿款后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
行账务处理。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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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议案二: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昌邑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署《项目用地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满足公司搬迁项目建设的需要,近期公司全资子公司潍坊亚星新材料有
限公司拟与昌邑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用地协议》,具
体如下:
    一、协议双方
    甲方:昌邑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潍坊亚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项目位置:昌邑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土地四至:西至新区东四路;
北至龙港路,南到李廒路       。
    三、项目用地
    1、项目用地面积约 1092 亩(具体以办理不动产证为准,附地籍图)土地的
使用权。使用年限为 50 年。
    2、土地价格按照招拍挂价格缴纳土地价款后,按照每亩 8 万元收取土地款,
土地价款优惠部分待招拍挂缴纳全部土地价款后 1 个月之内返还企业。
    税收政策按照《潍坊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搬迁企业跨县(市、区)税收分成方
案的通知》(潍财工〔2019〕2 号)执行。
    3、乙方办理土地使用证后,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但只能作为工业项目投
资用地,在土地使用年限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土地用途。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本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包括手
续办理、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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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甲方按照规定向乙方收取公摊面积的土地补偿款,该地块公摊总面积
130.75 亩,按 1.5 万元/亩计,合计 196.125 万元。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负责协调供水、供电、蒸汽管道铺设,相关费用按
统一标准交纳。
    4、甲方协助乙方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证办理工作,并确保乙方能够根据规
划需要顺利开展建设工作,手续办理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应依法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服务,落实好
昌邑市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政策有变化的,以各级政府制定并对外公布的相关
文件为准)。
    6、甲方应协调处理好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及企业生产期间所涉民事纠纷等相
关问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建设和经营不受任何非法干预的权利。
    2、乙方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和环境保
护、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要求以及开发区的统一规划。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
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及其他有关证照手续,做到依法经营,安全生产。
    3、乙方的厂区规划必须经甲方审批后实施,场内所有建筑物,包括围墙、
传达室等附属设施,必须由甲方规划建设局批准后,方可施工建设。工程开工、
竣工和验收等事项必须以书面形式函告甲方。
    4、乙方的排污、安全生产必须符合环保与安监职能部门的标准及要求实施,
乙方按照开发区规定,实行“一企一管”,乙方铺设污水管线到相应就近的泵站,
铺设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生活区的社区管理和厂区的治安管理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6、乙方建设、生产经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
规定。乙方负责处理好与项目建设有关的一切民事纠纷。
    7、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有资质单位编制的项目“四
图一书”。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项目开工建设。
    8、因乙方责任未按照本协议规定的进度完成投资的,甲方有权根据有关规
定收回该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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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乙方未按照甲方规划部门批复的厂区平面图及单体效果图施工的,乙方
应无条件拆除违章建筑,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强制拆除。
    10、如果乙方未按照第四项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中的第 6 项约定履
行义务,一旦出现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农民工到上级有关部门上访,影响恶劣
的,甲方有权将保证金用作农民工工资替乙方进行支付,并视情节轻重,承担相
应责任。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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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议案三: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丁敏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
时一并辞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
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经公司第一大股东潍坊裕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名,提名李来政先生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李来政先生将同时
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
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李来政先生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李来政先生简历:
    李来政:男,汉族,1986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学历。曾任潍坊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山东标正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副总,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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