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星: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亚星化学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2020-07-11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情况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0层)
二〇二〇年七月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或“独立财
务顾问”)作为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化学”或“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晚收到了交易标的资产控股股东等部分交易
对方发送的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协议文本,就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事宜进行了协商。2020 年 6 月 15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风
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35)。2020 年 6 月 16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
《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36)。2020
年 6 月 22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交易防控相关问题与解答》
(2019 年 2 月 11 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独立财务顾问针对股票交易自查期
间内相关机构或人员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和自查范围
本次自查期间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之日(2020 年 1 月 14 日)起至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日(2020 年 6 月 22 日)止。
本次自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交易对方、
本次重组的中介机构及有关知情人员,及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
父母、成年子女。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上述纳入本次自查范围的相关各方及相关人员在自
查期间内不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
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交易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潍坊亚星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情
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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