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2020-11-14  

                        股票简称:ST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20-048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
                       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光耀东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耀东方”)
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0,000,000 股。

    ●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拍卖余款、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股权变
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0)浙 01 执 586 号),并获悉: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 10 时至 2020 年 11 月 13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通过阿里司法
拍卖网(https://sf.taobao.com)拍卖公司第二大股东光耀东方持有的公司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 40,000,000 股股份(证券简称“ST 亚星”,证券代码:
600319),占公司总股本的 12.67%,占光耀东方所持公司股份数的 100.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
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编号:临 2020-046)。

    现将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进展情况
    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发布的《网络
竞价成功确认书》,公司获悉本次竞价结果如下:

    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竞买号 U2222 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XX 公司持有的亚星
化学 40,000,000 股(证券代码 600319)”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196,805,600 元(壹亿玖仟陆佰捌拾万零伍仟陆佰
元)。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
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
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二、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持股人       股股东及   拍卖股份数   拟拍卖股   占公司总   占其持有
                                                                       拍卖人
  名称        其一致行    量(股)    份性质     股本比例   股份比例
               动人
北京光耀
                                                                       浙江省杭
东方商业                              无限售条
                否       40,000,000              12.67%      100%      州市中级
管理有限                              件流通股
                                                                       人民法院
  公司

    三、相关说明风险与提示

    (一)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目前尚未
收到关于拍卖过户的法律文书,本次拍卖的股份尚未完成过户,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本次司法拍卖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更。

    (二)本次拍卖股权划转完成后,光耀东方持有公司的表决权将由 12.67%
减少至 0%。

    (三)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拍卖余款、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股
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
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