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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1-11  

                        股票简称:ST 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 2021-008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2021 年 1 月 10 日,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
讯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
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六十七条、第一
百零六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三条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
                                   主持。
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设董事长 1 人, (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设董事长 1 人。
副董事长 1 人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产生。
生。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
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 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
事履行职务。


       除以上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
别决议议案进行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上述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