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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房发展: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13-04-26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3—013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3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1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13 名,其中独立董事常修泽先生委托独立董事漆腊水先生、董事乔小明先生、
武静女士委托董事毛铁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张建台先
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有效。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 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13 年第一季度
报告的议案;
    2、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
市凯泰建材经营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钢材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张建台先生、乔小明先生、武静
女士回避表决。
    3、以 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设立“天津市房
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收款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暂定名)的议案;

    公司申请设立“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收款专项资产管

理计划”(暂定名),具体方案如下:

    ①、截至 201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华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亨公司”)的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1,304,853,792.46 元。公司拟申

请以对全资子公司华亨公司的 13 亿元应收款设置财产信托,平价出让公司持有

的对全资子公司华亨公司截至 2013 年 4 月 24 日的应收款 13 亿元,公司支付相

应收益并于 2 年后平价回购此项债权。

    ②、公司申请设立“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收款专项资

产管理计划”(暂定名)(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本次“专项计划”基础资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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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房发展以对全资子公司华亨公司的 13 亿元应收款设置的财产信托。本次“专

项计划”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期限为 2 年。

    ③、公司在“专项计划”存续期内,将持有的华亨公司 100%股权质押给“专

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

    ④、本次“专项计划”由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

    ⑤、授权董事长办理本次“专项计划”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

市场条件、政策环境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专项计划”方案作适当调整,

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签署、修改与本次“专项计划”有关的

一切必要的文件;聘请信托公司及与本次“专项计划”有关的中介机构;办理与

本次“专项计划”有关的其他必要事宜。
    4、以 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天津市天房海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以 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2 年度股
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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