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房发展:七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14-04-30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4—008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4 名,其中
监事陈长来先生因外出缺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表决有效。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
二、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及
报告摘要。根据《证券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要求,我们作为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
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
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
三、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
告。
根据证券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
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14 年第
一季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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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
四、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
五、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
六、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七、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4 年内控评
价工作计划的议案。
八、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
选人的议案。
1、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提名兰国茗先生为公司第八
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2、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提名李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3、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提名李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推举李春江先生、金静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职工
监事。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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