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发股份:华发股份第九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2021-04-24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
工作的通知》、《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
章程》、《董事局下设机构工作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要求,2020年
度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现将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由3名独立董事组成,现任委员为陈世敏、
谭劲松、张利国。
二、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表决
会议 时间 议案
结果
第九届董事局审计委员 《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
2020年1月20日 通过
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 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局审计委员 《关于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2020年3月10日 通过
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 初审意见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第九届董事局审计委员
2020年4月14日 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通过
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
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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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公司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九届董事局审计委员
2020年4月29日 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 通过
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
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局审计委员 《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0年8月17日 通过
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 摘要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局审计委员 《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年10月30日 通过
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 的议案》
三、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定期报告审阅及年报审计沟通
2019 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检查和督促年报
工作的及时有序进行;就年报审计工作计划与审计师进行了充分沟
通,明确了审计师的责任、审计工作安排、审计范围及重点审计事
项,并按照审计计划定期督促审计师,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编制的 2019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后,认为公
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有关数据基本反映了公司截止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和 2019 年度的生产经营成果,并同意以此
财务报表为基础开展 2019 年度审计工作。在审计师按照总体审计安
排出具了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审阅了上述初步审计意见后
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制作公司 2019 年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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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并提交董事局审议,同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尽
快完成审计工作,以保证公司如期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会计师事
务所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如期完成了审计报告定稿及相关报告后,公
司制作了《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计委员会在审阅上述
报告及相关议案后,同意将上述报告及相关议案提交董事局会议审
议。至此,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0 年一季报、半年报及三季报等
定期报告,认为上述定期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及
财务状况。
(二)内部控制监督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作用,根据内部控制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督促公司落实相关要求,评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强化对内控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积
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审计委员会积极督促公司完成了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并审阅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
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出具的《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
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自设立以来,各位委员积极履行职能,在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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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由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与主持各次年度审计前的沟通会,分别
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汇报、审计部门的总结与会计师事务所的
工作计划,积极协调管理层、内审部门与外部审计的沟通,为年度
审计工作的开展及公司年度报告的顺利编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的2020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其执业水平良好,勤勉尽责,
能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审计委员会向董事
局提议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及实施细则》等
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1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勤勉尽责,发挥专长,持续推动公司规范运作、
完善内控,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与运营质量,促进公司持续、健康、
稳定的发展。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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