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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盐化工:中盐化工关于为兰太钠业提供2021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2021-04-22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1-022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兰太钠业提供2021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兰太钠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太钠
业”)
   ●本年度计划担保总额度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担保总
额度5亿元,截止本议案提交之日,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内蒙古化工”
或“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提高公司经营
决策效率,满足子公司2021年度资金的需求。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
担保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授信额度、实际贷款方式及担保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兰太钠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兰太钠业”)提供授信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有
效期内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该担保额度范
围内办理对外担保事宜。
    上述预计担保总额度及有效期内的担保,由公司有效授权人签署与
                                    1
担保有关的文件、协议等(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公司将
根据具体发生的担保额度进展情况,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不再另行
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兰太钠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06月
   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乌斯太镇)乌
兰布和街南侧
   注册资本:壹亿零壹佰肆拾叁万柒仟贰佰零肆元贰角零分(人民币
元)
   法定代表人:王成军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金属钠、氯酸钠、三氯
异氰尿酸、工业盐的生产及销售(凭资质经营);高纯金属钠、液氯、氢
气、二级钠的生产(凭资质经营);压力管道安装,锅炉维修,起重机械安
装、维修;压力容器制造锅炉安装维修改造;轴承、齿轮、传动和驱动部
件的制造,输送机械制造;余热余压发电;蒸汽生产;自营所代理各类商品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
和转口贸易:国内贸易业务:水泥、化工产品及机械设备、建材、电子产
品的销售和代理;电子商务;集中供热、供暖;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生产
销售(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兰太钠业100%的
股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兰太钠业资产总额:12.93亿元;负债总额:
7.79亿元;营业总收入:13.22亿元;营业利润:1.15亿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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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种类及金额:2021年公司拟为兰太钠业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
融资行为提供担保,履行担保义务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5亿元。签约时间
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以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
确定。
    担保方式: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授信总额为 31.50 亿元,占公司 2020
年底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48.5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
担保余额为 10.85 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30 亿元,占
公司 2020 年底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46.19%,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9.59 亿元;且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五、 董事会意见
    上述预计担保及授权事项,有利于公司整体的稳定运营,满足公司
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带来不可控的风险。公司董
事会同意为兰太钠业提供余额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
    同时,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该项担保是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
况及现有的担保情况,在对全资子公司兰太钠业的生产经营需要、现金
流量情况以及整体经营需要合理预测的基础上确定的,符合公司的整体
利益,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制范围之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

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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