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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新药业:2020年第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20-02-18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编号:临 2020-004 号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7 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0 年 2 月 17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 2020 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
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

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
计划(草案)》、《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A 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余红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
制性股票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该名激励对象
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70,000 股,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09%。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7.20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772,803,076 股减少至
772,733,076 股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也 将 由 772,803,076 元 减 少 至
772,733,076 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原因、价格、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