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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17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通知发布的相
关内容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 2018 年资产负
债表期初数、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上期数进行追溯调整,该项变更仅影响财务
报表列报,不影响资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况。
    该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


       一、概述
    公司依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9 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
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2 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
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通知规定执
行。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通知规定
执行。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9 号——关于权益法
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2 号——关于关键管理人
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相关要求,对公司期初财务数据无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 2018 年度财务报表,
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 2018 年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利润表和现
金流量表的上期数进行追溯调整,该项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列报。2017 年度财
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应收票据
                         28,227,234.08 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                 74,458,493.68
   应收账款
                         46,231,259.60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8,057,284.23
   其他应收款
                         38,057,284.23

   固定资产
                    3,175,051,824.54
                                         固定资产
                                                         3,198,939,593.29
   固定资产清理
                         23,887,768.75

   在建工程
                      255,044,956.98
                                         在建工程
                                                          255,078,477.32
   工程物资
                            33,520.34

   应付票据
                        5,000,000.00 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                 445,318,852.97
   应付账款
                      440,318,852.97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3,124,075.80 其他应付款         274,248,758.75
   其他应付款
                      271,124,682.95

   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
                      421,118,729.93                      409,685,171.86
                                          研发费用
                                                                11,433,558.0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                      收到其他与经营
                        102,219,728.38                         103,259,728.38
  动有关的现金[注]                      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                      收到其他与投资
                          44,540,000.00                         43,500,000.00
  动有关的现金[注]                      活动有关的现金
    [注]:将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040,000.00 元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由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 2018 年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利润
表和现金流量表的上期数进行追溯调整,该项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列报,不影响
资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严格依据财政部印发的《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9 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12 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
《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
《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等具体要求进行的合
理有效的变更及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不影
响资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
要求,变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的规定,对公司相应的会计
政策进行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
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通知和解读进行的合理变
更和调整,有利于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此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相关要求实施相关会计政
策变更。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