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宏达股份:宏达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2-09-17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9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什邡市宏达金桥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15,114,62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5.1926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黄建军董事长主持,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同时,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参会方式在现场会议召开方式的基础
上增设了通讯方式即线上视频方式。对需审议议案进行了逐项、记名投票表决,
会议的召集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宋杨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
3、 董事会秘书王延俊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张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715,113,825 99.9998             800     0.0002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关于补选张建先生为       3,439,800 99.9767     800 0.0233       0 0.0000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何锦、赵清树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经现场见证,中银律师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7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