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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机汽车:国机汽车关于控股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的公告2021-07-22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35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莱州华汽机械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莱州华汽”)被债权人莱州千尊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千尊汽配”)向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莱州法院”)申请进行破
产重整,具体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被债权人申
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临 2021-10 号)。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收到莱州
法院下发的《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鲁 0683 破(申)4 号
及《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决定书》(2021)鲁 0683 破 6-1 号。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控股子公司破产重整情况

    2021 年 1 月 26 日,申请人千尊汽配以莱州华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
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和可能为由,向莱州法院申请对莱州华汽进行重
整。莱州法院查明,申请人千尊汽配对莱州华汽享有到期债权,经莱州法院强制
执行未能得到清偿。另查明,莱州华汽生产的刹车盘(毂)等汽车配件在同行业
中享有一定知名度,拥有较为先进的机加工流水线,莱州华汽亦具有重整意愿,
具有重整的价值和可能。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
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受理千尊汽配对莱州华汽的重
整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指定山东文济
律师事务所担任莱州华汽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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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申请破产重整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莱州华汽机械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莱州市云峰北路 358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卫科

    注册资本:人民币 8695.3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36134487641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汽车摩擦材料制品、刹车盘(毂)类汽车配件、其
它机械配件及纸盒、木箱、塑料袋等包装产品。货物进出口(国家限制或禁止进
出口的除外)。

    莱州华汽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持股 70%,
莱州新浩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30%。

    三、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莱州华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破产重整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生产经
营,最终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取决于法院裁定的破产重整方案。

    四、风险提示

    莱州华汽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
关注破产重整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鲁 0683 破(申)4 号;

    (二)《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决定书》(2021)鲁 0683 破 6-1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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