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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夏幸福:华夏幸福关于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2022-04-3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2-024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20,511,530 份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或“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的
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1、2018 年 6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监事会就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明
确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6 月 9 日至 2018 年 6 月 28 日,监事会在公司官网发布了《华夏
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内,公司监事
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8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3、2018 年 7 月 5 日,公司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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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
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不存在
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
    4、2018 年 7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确定 2018 年 7 月 6 日为授予日,向 130 名激励对象授
予 5,227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7.46 元/股;向 130 名激励对象授予 5,227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3.2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激励
计划的相关调整和授予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3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首
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手续,登记数量为 5,187 万份;于 2018 年 9 月 20 日完成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登记数量为 4,830.5 万股。
    5、2018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19 年 1 月 14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批准注销任海军等 6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82 万份,以及以 13.28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6 万股。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在中登
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完成上述限制性
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
    6、2019 年 6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2
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19 年 6 月 28 日,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批准注销张来等 7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37 万份,以及以 13.28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王永腾等 4 名
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7 万股。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 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于 2019 年 8
月 13 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
    7、2019 年 6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
议案》,确定 2019 年 6 月 6 日为授予日,向 8 名激励对象授予全部预留部分的
653.5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9.94 元/股;向 8 名激励对象授予全部预留
部分的 653.5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4.9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
会对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预留授予的 653.5 万股限制性股票及 653.5 万份股
票期权登记手续。
    8、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实施了 2018 年度权益分派,以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002,591,7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00
元(含税)。基于此,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
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的议案》,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7.46
元/股调整为 26.26 元/股,将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9.94 元/股调整为 28.74 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4.97 元/股调整
为 13.77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调整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9、2019 年 7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19 年 8 月 20 日,公司 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注销 2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60 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0 万股限制性股
票。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3
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
    10、2019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和行
权条件已成就,113 名激励对象符合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可解锁数量为
1,863 万股,114 名激励对象符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可行权数量为 1,963.20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和股票期权行权事宜发表了
明确的意见。
    2019 年 9 月 20 日,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
期内,50 名激励对象行权,行权数量为 564.62 万股,该部分股份已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上市流通。
    11、2019 年 11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将首次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调整为 12.0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12、2019 年 11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19 年 11 月 22 日,公司 2019 年第十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注销 4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确
认符合行权条件的 45 万份股票期权以及其中三名激励对象确认放弃行权的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 18 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四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1.7 万股。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在中登上海分
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
的注销登记手续。
    13、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4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20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注销 15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确认符合
行权条件以及符合行权条件但确认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384 万份,回购注销
14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22.30 万
股。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手续。
    14、2020 年 6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
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注销 4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确认符合行权
条件以及符合行权条件但确认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39.28 万份,回购注销 4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4.694 万股。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手续。
    15、2020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
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司 2020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注销 2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0.5
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1.45 万股限制性股
票;同意注销首次授予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 1,248.08 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手续。
    16、2020 年 12 月 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 2020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注销 5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5
112.32 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8.36 万股
限制性股票。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和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手续尚未办理
完成。
    17、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
的意见。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
意公司注销 74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内的股票期权 15,237,300
份、回购注销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内的限制性股票 14,619,150 股,注销 7 名激励
对象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的股票期权 4,199,000 份、回购注销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内的限制性股票 4,199,000 股,注销 11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
尚未确认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 1,075,230 份、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63,530 股。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和上述限
制性股票注销登记手续尚未办理完成。
    18、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首次授予的第
二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 16,312,530 份股票期权,注销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
内未行权的 4,199,000 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股票期权
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注销原因

   (一) 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
   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二) 注销的数量

         1、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结束,公司拟注销首次授予的第二
   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 16,312,530 份股票期权。

         2、因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公司拟注销预留授予的第一

                                     6
   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 4,199,000 份股票期权。

三、 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
16,312,530 份股票期权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 4,199,000 份股
票期权。

五、 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相关
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
拟注销的 20,511,530 份股票期权为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对上述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同意公司予以注销。

六、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发表法律意见,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
次注销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
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票期
权注销登记等手续。

七、 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


                                   7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华夏幸福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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