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宝药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05-26
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4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召开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
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
事务所,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19877),是
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
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
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致同所
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是徐华。目前,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196 名,最近一年净增加 19 名;截至 2019 年末有 1179 名注册会计师,最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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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净减少 64 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800 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 2018 年度业务收入 18.36 亿元,净资产 4856 万元。上市公司 2018
年报审计 185 家,收费总额 2.57 亿元。上市公司资产均值 180.72 亿元,主要行
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和房地产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4 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
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所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
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七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三份,
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 2014 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
确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
同所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致同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傅智勇,注册会计师,2000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
为 8 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
证券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超,注册会计师,2008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
今为 3 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力,注册会计师,2005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
今为 7 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为 1 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和
1 家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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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20 年度审计费用 95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 65 万元,内控审计费 30
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及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与 2019 年度
相比,本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在为公司提供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
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如下: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等相关业务资格、执业资质,执
业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
计工作,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独立、
客观、公正,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等相关业务资格、执业资质,执业过程中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遵守
会计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独立、客观、公正,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必要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
护能力。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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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并自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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