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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龙盛:浙江龙盛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04-20  

                        公司代码:600352                                                         公司简称:浙江龙盛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1/5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染料、中间体、减水剂、无机化工、房地产等业务主
体。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7.9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2.9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 、人力资源、安全环保、企业文化 、资金管理、担保业务、采购业务、销售
业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采购与销售管理、安全环保、资金管理、投资管理、项目管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领域。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2/5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潜在错报金额≥净利润     净利润 2.5%≤潜在错报     潜在错报金额<净利润
潜在错报金额
                  5%                       金额<净利润 5%           2.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
                  发现该错报;
重大缺陷          (2)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于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监督失效;
                  (3)已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未得到整改;
                  (4)发现涉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舞弊行为。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
重要缺陷
                  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
                  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 ≥净利 润   净利润 1%≤直接财产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净利润 1%
                  2.5%                     <净利润 2.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如环境污染、不按规定进行信息上报或披露等;
                  (2)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3)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重大缺陷
                  (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6)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1)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较大失误;
                  (2)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较大损失;
重要缺陷
                  (3)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4)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较大缺陷。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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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公司在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其可能导致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对公司
财务报表不构成实质性影响,且公司已对发现的内控缺陷采取整改措施。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在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对公司非财务报告事项不构成实质影响,不
影响控制目标的实现,且公司已对发现的内控缺陷采取整改措施。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4/5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各业务主体均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未发
现重大和重要的内部控制缺陷,发现的一般缺陷均已及时整改。2021 年公司将继续优化内控环境,完
善内控制度和流程,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加大内控执行及审计监督力度。公司将根据自身业务发展和内
部管理的要求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高风险业务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力度,防范各类风险,确保各项经
营活动的顺利开展,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阮伟祥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7日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