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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伦电子:关于收到湖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14-09-24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精伦电子            编号:临 2014-019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湖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8 日至 25 日接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监管
局”)的现场检查,并于近日收到湖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4〕13
号)《关于对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书”)。主要内容如下:
        经查公司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以及财务核算等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董事会、股东会运作不规范
        (一)会议记录不完整。公司无专门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记录本。2012、
2013 年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未记载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姓名(仅有签到表);未记
载参会人员对每一提案的发言要点等内容,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
四十一条规定。
        (二)个别审议事项关联股东未回避表决。公司 2013 年股东大会第八项议
案主要内容为 2014 年预计与精伦软件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3900 万元。该
议案的表决为全票通过,关联股东蔡远宏(精伦软件法人代表,持有精伦软件
28.16%的股份)未回避表决。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的规
定。
        (三)专门委员会运作不规范。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除审计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外,其他
专门委员会基本没有工作或会议记录,未切实履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五十
三、五十五、五十六条所述职责。

      二、大额政府补助未及时披露
      公司 2013 年收到金额超过 100 万元,且达到上市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的 10%以上的政府补助 4 笔。公司未通过临时公告及时披露,仅在年报中进行
披露,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

      三、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全
      (一)内幕信息登记档案缺少签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表》、《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均无相关知情人签名,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
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十条的规定。
      (二)部分内幕知情人员登记不全。公司 2013 年度报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中,无审计机构人员信息,登记不全。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八条的规定。

      四、财务核算不规范
      (一)开立银行账户未纳入账内核算管理。公司 2012 年在湖北银行光谷支
行开设账户,虽然开设以来未发生业务,但未纳入账内管理。
      (二)部分费用跨期核算。公司财务处理不及时,存在部分费用跨期核算
的情况。如公司本部 2013 年 1 月 31 日 1301Z107 号凭证中标费 15.5 万元属于
2012 年费用;2013 年 2 月 1 日 1302Y011 号凭证支付北京口碑互动营销策划有限
公司 9.43 万元广告费属于 2012 年 10 月、11 月费用。
      (三)存货内控管理存在问题。存货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建立专门的制度
对呆滞品管理和处置做出规定。产品停产或停止销售无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对
部分长期发出商品既未确认收入,也未及时进行清理。
      湖北监管局要求公司自收到责令改正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整改工作,
并向湖北监管局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报告经湖北监管局审核无异议后,公司将及
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