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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伦电子: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1-29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精伦电子                 编号:临 2015-005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 2015 年 1 月 28 日上午 11:00 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长金海荣女士召集并主

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批准;

    公司监事会主席金海荣女士因已达到退休年龄,向公司监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

会主席职务。鉴于金海荣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影响公司监

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金海荣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仍需继续履行监事的职责。

    经公司股东张学阳先生(拥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7,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04%)提名,推荐丁林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丁林女士作为股东

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 2015-006 号《关于更

换公司监事的公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财政部 2014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4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相关事项,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执行财政部新会计准则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执行上述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

及 201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4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

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 2015-008 号《精伦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财政部 2014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全文。

    三、审议通过了《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监事会认为:《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以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 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监事裴涛先生、黄慧女士对

此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全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员工持股之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经过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

符合《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监事裴涛先生、黄慧女士对

此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