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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伦电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5-02-03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精伦电子         编号:临 2015-013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 2015 年 1 月 29 日、1 月 30 日、2 月 2 日连续
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2015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批准。《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
要 2015 年 1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第 B12 版,《中国证券报》
第 B041 版,《证券时报》第 B48 版,《证券日报》第 C16 版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经核实,目前公司一切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
的重大事项。
    3、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然人股东张学阳先生(持
股 37,000,000 股,占总股本 15.04%)和公司管理层函证,除上述已
披露信息,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
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
诺至少未来 3 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已披露信息,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
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