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为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借款 提供担保,借款余额总计不超过九亿元人民币。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45,000 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 25,000 万 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58%和 9.21%。上述担保均 经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章程对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被担保方的资 信标准做出了规定。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为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对对外担保的风险 控制意识较强,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等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独立董事签字: 郑晓武: 陈胜昔: 郭燕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