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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联综超: 华联综超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8-07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华联综合超市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
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沟
通,现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附
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出售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拟提交董事会
审议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所有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
    1.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系公司为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增强上市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之目的而进行,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
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
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2.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以及拟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出售协议》、 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备可操作性。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阎陆军:


赵天燕:


詹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