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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联综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22-12-10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的意见如下:
    一、 关于变更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
    鉴于公司已顺利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资产、股权结构
等均已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董事会同意聘请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 1 年,审计费用 260 万元(不含途中差旅和
工作地住宿等费用),其中,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费用 200 万元,内控审计费
用 60 万元,本次审计费用是参考市场定价原则,结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
行业、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工作量等因素确定。
    本委员会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
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建议董事会改聘信永中和为公司年度财务审计
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子公司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
司及其子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将与山东华建铝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日常
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客观情况做出的合理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
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
人形成依赖。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
易原则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
    本委员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的开展,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
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
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




        罗炳勤                     唐建国                    许   峰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