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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西铜业: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22-04-12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公正、公平、客观及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
审阅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现就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西省江铜铜
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 A 股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相关事项,
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   公司为本次分拆编制的《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
所属子公司江西省江铜铜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 A 股上市的预案》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本次分拆
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本次分拆后,公司与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2.   本次分拆涉及的有关公司股东大会、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监会等有关审批、审核、批准事项,已在《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西省江铜铜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 A 股上市
的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相关审批、审核、批准的
风险做出了特别提示。

    3.   本次分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
公开、公平、公正的准则,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属公平、
合理。

    4.   本次分拆的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   本次分拆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我们事前认
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分拆的总体安排,同意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与本次分拆相关的议案及事项。

    7.   本次分拆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相关有权主管
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独立董事:刘二飞、朱星文、柳习科、王丰

                                       2022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