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1-10
证券代码:600369 股票简称:西南证券 编号:临2015-002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
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络投票于 2015 年 1 月 9
日(星期五)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进行,现场会议于同日下
午 2:30 在西南证券大厦 1 楼 106 会议室(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召开。出
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8 人,代表 1,904,923,294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67.4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
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崔坚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发行短期公司债券。
(二)发行方案要点如下:
1、发行规模:发行总规模实行余额管理,待偿短期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公
司净资本的60%,公司根据实际资金使用需求情况调整发行规模,最终以监管机
构核定及发行场所备案为准。
1
2、期限结构:在备案有效期内,由公司根据备案情况及实际资金使用需求
情况确定是否分期发行及期限结构。
3、发行对象:向相关监管规则认可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每期投资者不超过
200人。
4、发行方式:公司自办发行,不再另行聘请承销机构。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具体的利率及其支付方式
由公司根据发行情况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7、担保事项:无担保。
8、偿债保障措施: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
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可以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9、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10、本次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为高效推进本次短期公司债券发行,
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
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短期公
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
和实施本次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备案发行场所、发
行规模、期限、利率、时机、分期安排、偿还兑付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以及就本次发
行短期公司债券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备案、登记、转让及兑付等相关
事项;
(3)如监管部门对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
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
2
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5)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904,566,91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813%;反对349,7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6,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三、律师见证意见
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郑雯文、王秀江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
提案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
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