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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南证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15-04-17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二〇一五年四月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会     议       须   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

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20 号《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

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

    四、本次大会表决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

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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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       议       议   程
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4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4 月 23 日(星期四)。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
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 1 楼 106 会议室(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召 集 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 持 人:崔坚董事长

一、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三、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及来宾


四、通过现场会议表决办法并推选计票、监票人员


五、现场会议审议议案
                                                             特别决议事项
                         议   案
                                                               (是/否)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是
 议案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回答股东提问

七、现场投票表决

八、休会

九、宣布现场及网络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布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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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5 年 2 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期权做市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5 号,以下简称《批复》),核准
         公司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资格,要求公司按《批复》要求修订章程,并向公司住所
         地证监局报备所修订条款。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资格申
         报规则,公司需在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开展业务之前,完成对公司章程中经营
         范围相关条款的修订等工作。因此,根据《批复》要求、公司业务开展需要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相关内容(详
         见附件 1),并完成向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备案以及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换领
         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等手续。
              此外,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14]19
         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14]20 号)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
         修订(详见附件 1、2)。

              综上,现提请审议如下事项:
              一、同意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经公司登记          第十三条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经公司登记机
       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一)证券经纪;                                 (一)证券经纪;
       (二)证券投资咨询;                             (二)证券投资咨询;
       (三)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三)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1     (四)证券承销与保荐;                           (四)证券承销与保荐;
       (五)证券自营;                                 (五)证券自营;
       (六)证券资产管理;                             (六)证券资产管理;
       (七)证券投资基金代销;                         (七)证券投资基金代销;
       (八)融资融券;                                 (八)融资融券;
       (九)代销金融产品;                             (九)代销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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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十一) 股票期权做市。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
       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最低人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
       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即,董事人数不足6       程所定人数的2/3时;
       人)时;                                               
            第八十一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         第八十一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
        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数。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
            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      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否则应限期整         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直接
        改,未改正前,相应股份不具有表决权,且不计      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否则应限期整改,未改
        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正前,相应股份不具有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
                                                        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
                                                        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
                                                        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
                                                        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四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          第八十四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     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
 4
       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     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
       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会提供便利。


             二、同意本次《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   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
       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   利。
       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
 1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
       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使职权。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者阻挠中小投资者
       和依法行使职权。                     依法行使投票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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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公
    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公司董事会同     司董事会同意的其他地点。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
    意的其他地点。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     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
    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可以采   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
2   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或其他方式   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
    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   视为出席。
    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         
    席。
         
        第三十六条 股东(及其代理人)      第三十六条 股东(及其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享有一票表决权。
    使表决权,每一股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
                                       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直接或间接持
3       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机构和 有公司5%以上股份,否则应限期整改,未改正前,相应股份不
    个人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 具有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份,否则应限期整改,未改正前,相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
    应股份不具有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 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 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三、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备案、
      证照换领等相关手续,并根据监管机构意见对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进行相应
      调整。
          请予审议


          附件:
          1、《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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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5号)以及《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证监会公告[2014]19号)的要求及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参考依据

                                                             第十三条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经公司登记机
           第十三条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经公司登记
                                                        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一)证券经纪;
       (一)证券经纪;
                                                        (二)证券投资咨询;
       (二)证券投资咨询;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西南证券股份有
                                                        (三)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三)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限公司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资格的批复》(证
                                                        (四)证券承销与保荐;
       (四)证券承销与保荐;                                                                            监许可[2015]215号),核准公司股票期权
 1                                                      (五)证券自营;
       (五)证券自营;                                                                                  做市业务资格,同时要求公司相应修订章
                                                        (六)证券资产管理;
       (六)证券资产管理;                                                                              程,并向公司住所地证监局报备所修订条
                                                        (七)证券投资基金代销;
       (七)证券投资基金代销;                                                                          款。
                                                        (八)融资融券;
       (八)融资融券;
                                                        (九)代销金融产品;
       (九)代销金融产品;
                                                        (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十一) 股票期权做市。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
       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
 2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最低人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   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即,董事人数不足6       程所定人数的2/3时;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
       人)时;                                                                                          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6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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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一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       第八十一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七十八条 股东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   (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一票表决权。                                     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
     数。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   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    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3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否则应限期整       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直接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改,未改正前,相应股份不具有表决权,且不计    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否则应限期整改,未改   的股份总数。
     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正前,相应股份不具有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
     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   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
                                                   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   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   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
                                                   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   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四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        第八十四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
    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   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   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
4   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   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   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会提供便利。                                     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
                                                                                                    会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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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证监会公告【2014】20号)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参考依据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 第
       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    四十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   法行使权利。                                          行政法规的无效。
       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者
 1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     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    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投票权,不得损害公
       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者阻挠中小投        
       法行使职权。                           资者依法行使投票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 第
       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公司董事会同意的     或公司董事会同意的其他地点。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    二十条 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或公司章程
       其他地点。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   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    规定的地点召开股东大会。
 2     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可以采用安全、经   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
       济、便捷的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   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    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
       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   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
       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

                                                                    8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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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
                                                                                               为出席。


        第三十六条 股东(及其代理人)以       第三十六条 股东(及其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 第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享有一票表决权。     三十一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
    决权,每一股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   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   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公开披露。                                           数。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决权的股份总数。
                                          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
        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机构和个      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直接或间   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3   人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否则应限期整改,未改正前,相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否则应限期整改,未改正前,相应股份不 应股份不具有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具有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股份总数。                                            总数。
    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 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    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
    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
                                          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   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
                                          持股比例限制。                                       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
                                                                                               低持股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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