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三房巷: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5-08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公告编号:2019-016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第九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以电话通知、电子
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7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
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应到会监事 3 名,实到会监事 3 名。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进良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范》、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后,
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条件及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的各项实质条件。
                                   1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江苏海伦石化有限公司将以存续分立方式分立为“江苏海伦石化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存续公司”或“标的公司”)及“江阴市三伦化纤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设公司”)(分立后新设公司的名称以最终使用的经有权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分立后存续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
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0,000 万元;分立完成后,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
及江苏三房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拟对存续公司进行增资,存续公司拟受让江苏
兴业塑化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兴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江阴兴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江阴兴佳塑化有限公司及江苏三房巷国际储运有限公司的股权;三房巷集团有
限公司已与上海优常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上海休玛企业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增资完成后 3.1%股权转让予上海优常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并将其持有
的标的公司增资完成后 2%股权转让予上海休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前
述事宜尚待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三房巷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上海优常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上海休玛企业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等 4 名股东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 100%的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合称“本次交易”)。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
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三房巷国
                                   2
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优常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上海休玛企业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以下合称“交易对方”)。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交易标的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增资及
股权转让完成后 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标的资产交易作价
    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参照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
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如需)的资产评估报告,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鉴于目前审计、评估工作尚未最终完成,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在
资产评估结果确定后,交易各方将根据评估结果对交易价格进行协商确认,并
签署相应的补充协议再次提交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股份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的对象为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三房巷国际贸易有限公
司、上海优常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上海休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发行股份的方式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三房巷
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优常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上海休玛企业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以标的资产认购公司向其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
                                    3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
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
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 A 股股票交
易均价之一。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通过与交易对方之间的协商,兼顾各方利益,确定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12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人民币 3.09 元/股)。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
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份的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除该等事项外,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不设置股票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将根据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每
一交易对方取得股份数量=每一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交易作价/本次发
行价格。由于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
资产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发行数量尚未
最终确定。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期间损益及分红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止的过渡期内,标的公司所产生的利润或净资产的
增加,由公司享有,所产生的亏损或净资产的减少,由交易对方按其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前对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向公司补偿。
    自《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签署之日起,未经公司书面同意,标的公司
不得宣布或实施任何形式的利润分配;如经公司同意,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
后向交易对方实施利润分配的,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扣减交易对方从标
的公司取得的前述利润。但自确定标的资产作价的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标的
公司不得向交易对方宣布或实施任何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4
    与标的资产有关的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经审计
的财务数据、评估或估值结果、以及经审核的盈利预测数据(如适用)确定后,
交易各方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公司签订业绩补偿协议。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锁定期安排
    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及江苏三房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取得的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
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
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因业绩补偿而发生的股份回购行为);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
则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及江苏三房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执行。锁定期内,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及江苏三房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由于
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守前述承诺。若证券监
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上述锁定期,则根据相关证券
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如上海优常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上海休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取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的公司新增股份时,持有标的公司股权
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则其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取得的新增股份自相关股
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如其取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
的公司新增股份时,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的时间已满 12 个月,则其于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中取得的新增股份自相关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锁定期内,上海优
常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上海休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由于公司
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守前述承诺。若证券监管部
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上述锁定期,则根据相关证券监管
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本次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
                                   5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完成后,公司于本次交易前的滚存未分
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定价原则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正式方案时依据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
照届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市场询价情况,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数量
    公司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交易前总股本的 20%,
即不超过 159,448,846 股。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股份锁定期安排
    参与募集配套资金认购的特定投资者认购取得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转让和交易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实施完成后,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由于公司派息、
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增加的公司股份,其锁定
期亦参照上述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的交易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募集配套资金的规模和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股份数不超过本次交易之前公司总股本的 20%,即不超过 159,448,846 股。
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金额及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为准。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后,拟用于投资标的
公司 PTA 技改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将不超过
交易作价的 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
    募集资金到位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相关主体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
身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
配套募集资金金额不足以满足相关项目的投资需要,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
筹资金等方式补足差额部分。
    上述募集配套资金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础上实施,但募集配套资金实
施与否或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募集,均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份拟上市的交易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决议有效期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7
    (三)审议通过《关于<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编制了《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
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之交易对方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交易对方江苏
三房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均为公司的关联方。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为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卞兴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
为卞兴才。因此,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
                                   8
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涉及的有关批准及变更登记事项,已在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预案中详细披露了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
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公司拟通过本次交易购入标的公司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 100%的股权。
除标的公司分立、增资及股权转让事宜及其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外,在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召开董事会并公告决议之前,拟购入资产不存在出资不
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产
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资产股权未设立质押、被冻结或存在
其他第三方权利,相关股权的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交易对方已对上述事项出
具承诺,不会对本次交易进程产生阻碍。
    3.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所购买的标的资产拥有独立完整业务体系,能够
独立自主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上
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
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规范关联交
易、避免同业竞争。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及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监事会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
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总股本超过 4 亿元,社会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
于 10%,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9
   3、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参照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
评估机构出具的、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如需)的资产评估报告,经交
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重组所涉及标的资产定价方式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 100%的股权,
除标的公司分立、增资及股权转让事宜及其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外,本
次交易的资产权属清晰,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在相关各方切实履行协议、
承诺的前提下,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5、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
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7、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
十三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监事会认为: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有利于公司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2.本次交易前,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编号为苏公 W[2019]A596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
   3.公司及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4.公司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为标的公司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 100%的
股权,在相关各方切实履行协议、承诺的前提下,标的资产系权属清晰的经营
性资产,交易各方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及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1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开市起连续停牌。
按 照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股票连续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
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比较,公司股价在上述期间内上涨幅度为
10.63%,扣除上证 A 指上涨 5.05%因素后,波动幅度为 5.58%;扣除申万纺织服
装指数上涨 4.98%因素后,波动幅度为 5.65%。
    综上,经核查,剔除上证 A 指、申万纺织服装指数影响后,公司本次股票
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
准。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三房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优常
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上海休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附条件生
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在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就该协议未决事项及
其他相关事项与相关交易对方达成补充协议或后续协议,并另行提交公司监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
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本次交易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
                                   11
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履行
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提交的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情形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
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情形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
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最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关于加
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
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上述交易相关主体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2、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标的公司及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拟聘请中介机构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提供服务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如下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
                                   12
1.公司拟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公司拟聘请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公司拟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4.公司拟聘请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具有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资格。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5 月 7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