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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房巷: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2023-03-29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华兴证券”)作为江苏三房巷聚
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房巷”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具
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
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原料、产品等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
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主要涉及业务品种:与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精对苯二甲酸(PTA)、
乙二醇(MEG)等商品期货品种。
    (二)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并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实际情况,提供套期保值业务任意时点保证金最高占用额
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在套期保值期限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
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工具及场所: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的期货合约。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则:公司严格按制度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禁止
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五)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规
避原料、产品等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市场行情变动幅度较大或流动性较差而成交不活跃,可能
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损失。
   (二)资金风险:套期保值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
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
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三)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
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
相应风险。
   (四)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
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五)信用风险: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
能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而无法对冲公司的实际损失,
或不能履约与公司签订的现货合同而无法对冲公司套期保值损失。
   (六)政策风险:交易市场的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无法交
易,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通过如下途径进行风险控制:
   (一)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
动风险。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以规避期货价格风险为目的,不涉及投机和套利交
易,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公司所需的原材料及产品。
   (二)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三)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
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减少损失。同
时甄选合格的期货经纪公司,保证交易渠道的畅通。
   (四)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了套保方案的具
体审批权限,并按照相关制度下达操作指令,最大限度避免制度不完善、工作程
序不恰当等造成的操作风险。
   (五)加强对商品价格和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
适时调整操作策略。
   (六)密切关注国家及行业监管机构的相关政策,紧跟市场,最大限度降低
市场政策风险。

    五、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部分规
 避和防范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降低其对公司
 正常经营的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会计政策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
 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六、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须
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与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及产品相关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主要是为了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原料、产品等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
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具
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江苏三房巷股份有限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
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审核,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监管要求
以及公司各项内控制度,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
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
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严格防控套期保值业务中的各项风险,切实做好信息披
露。
   保荐机构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
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技术风险、内部控制风
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等,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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