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德农: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2021-04-27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万向德农公司章程》、《万向德农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担保事项、
利润分配、续聘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等业务的
关联交易事项
1、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
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2、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好的融资保障,降低资金风
险;更充分地利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金融功能,获得更好的服务。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德农种业股份公司向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杏仁露、果仁核桃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1、控股子公司德农种业股份公司与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同期市场价
格为参考,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定价,与市场销售或购买同类产品的价格不
存在明显差异;
2、上述关联交易是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业务活动,能
充分利用关联公司拥有的资源为公司服务,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
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对其形成依赖;
3、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控股子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德农种业股份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事项
1、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制度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且该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续聘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
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
整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
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70 万元
(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5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5 万元(含税;包
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本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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