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电子: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6
中航电子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 2019-021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19 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监事体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19 年度第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以直接送达或
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表
决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25 日 12:00。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5 人,
实际表决的监事 5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
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第一季度报告全
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1-
中航电子
与会监事以 5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见同日
公告)
二、《关于审议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子公司进行第三期增资的
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2274 号)核准,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 240,000.00 万元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有权按照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
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公司现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拟以
现金增资形式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第三期增资,增资总额 3,950 万
元。(见同日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的
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第三期增资,符合募集资
金的使用计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项目。本次增资事宜已履行了
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
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
与会监事以 5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2-
中航电子
三、《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拟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
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
会[2017]14 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
知》(财会[2018]35 号)进行会计政策变更。(见同日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
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
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等相关规定进
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与会监事以 5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