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开股份:首开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5-13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21-044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会董事十
名,实参会董事十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金茂投资
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无锡泰茂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泰茂”)为公司与上海旌茂置业有限公司
共同组建的项目公司。无锡泰茂注册资本为 20 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10.2 亿元,
占项目公司 51%股权;上海旌茂置业有限公司出资 9.8 亿元,占项目公司 49%股权。
无锡泰茂主要开发江苏省无锡市 XDG-2016-8 地块项目。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无锡泰茂拟向中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一
方恒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联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平裕商业保
理有限公司等保理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 5.4 亿元人民币的保理融资,每笔保理融资的
期限为 1 年。
本次融资由上海旌茂置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上海金茂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全额全程流动性支持,公司按照持有的无锡泰茂股权比例 51%股权比例向上海金
茂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按融资总额的 51%计算,最高不超
过人民币 2.754 亿元。保证期间为各笔目标债权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以及依照约
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具体以公司向上海金茂投资管理集团有
限公司出具的反担保《承诺函》为准。
公司本次因无锡泰茂申请融资向上海金茂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实
质是公司为无锡泰茂申请融资按持股比例承担的担保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上海
金茂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是考虑到上海金茂投资管理集团开发规模较
大且已与公司合作多个房地产项目,上海金茂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无锡泰茂申请
融资提供流动性支持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持有无锡泰茂 51%的股权,
且无锡泰茂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向上海金茂投资管
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
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
议批准。公司本次因无锡泰茂申请融资提供反担保事项,实质是公司为无锡泰茂申请
融资按股权比例提供的担保责任,在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本次反担保无须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 2021-045 号)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