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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沪高速: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6-29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 2020-041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6月24日以

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以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董事会全体成员发出。

    (三)会议应到董事13人,董事马忠礼先生、吴新华先生、胡煜

女士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均委托董事姚永嘉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

事张柱庭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林辉先生代为表决;

本次会议出席并授权董事13人。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批准《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五峰山大桥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五峰山大桥公司”)、江苏常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常宜公司”)、江苏宜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长

公司”)与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交控”)签署直接
                                 1
融资统借统还资金使用协议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与江苏交控签署直接融资统借统还资金使用协议。江

苏交控将申请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筹集的资金提供给本公司用于龙

潭过江通道项目资本金投资,融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资金使

用成本以债券的金额、利率、期限及手续费的实际发生额为准、且利

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有关还本付息等相关费用由本

公司支付。本公司无需提供相应抵押和担保。借款执行期为自协议签

署之日起三年。

    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常宜公司、宜长公司与

江苏交控签署直接融资统借统还资金使用协议。以江苏交控为主体通

过发行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

保险资金等直接融资品种代为融资的方式筹集资金。资金用于五峰山

大桥、常宜、宜长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

等。融资余额均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资金使用成本以融资产品的

金额、利率、期限及手续费的实际发生额为准、且利率不高于中国人

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有关还本付息等相关费用由各借款子公司自行

支付。五峰山大桥公司、常宜公司、宜长公司无需提供相应抵押和担

保。借款执行期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所有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以上交易条款公平合理,
是在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整
体利益。由于江苏交控提供的借款利率不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
利率且本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常宜公司、宜长公司对该借款无相

                               2
应抵押或担保,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可以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该项决议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孙悉斌先生、陈延礼先生、
陈泳冰先生对该项决议回避表决,其余各董事均可在有关决议案中投
票。


    2、审议并批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江苏镇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镇丹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使用拟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向镇丹公司
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8.4 亿元的借款,用于镇丹公司置换项目贷款
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借款期限三年(期限
内由本公司滚动发行给予镇丹公司循环使用),利息按本公司发行的
超短期融资券的当期利率计算,有关融资产品发行及还本付息等相关

费用由镇丹公司支付;授权董事成晓光先生、姚永嘉先生处理合同签
署及资金拨付审批等后续相关事宜,本次借款执行期为自协议签署之
日起三年 。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并批准《关于本公司与江苏东方路桥建设养护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方路桥”)签订钢箱梁涂装出新项目合同的日常关联

交易议案》。

    同意本公司与东方路桥公司签订关于钢箱梁涂装出新项目合同,

有关合同期限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预计该项工

程合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 万元;授权董事成晓光先生、姚永嘉先
                                3
生处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并批准《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广靖锡澄公司”)与江苏高速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高养公司”)签订桥梁检查、维修加固设计等合同的日

常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与高养公司签订桥梁检查、

维修加固设计等合同,有关合同期限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预计该项工程合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5 万元;授权董事

成晓光先生、姚永嘉先生处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并批准《关于控股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与江苏现代工程

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检测公司”)签署桥梁检查检测补充

协议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与现代检测公司签署桥梁

检查检测补充协议,2020 年年初广靖锡澄公司与现代检测公司签订

《桥梁检查检测协议》,预计本年度桥梁检查等项目交易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160 万元,现因调整桥梁检查路段以及工作内容,需增加费用

人民币 120 万元,预计 2020 年度广靖锡澄公司与现代检测公司桥梁

检查检测项目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80 万元;授权董事成晓光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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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姚永嘉先生处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所有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以上 3-5 项交易条款公平
合理,是在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符合本公司及其
股东整体利益。以上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 0.5%以下,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
指引》可以豁免披露。

    该 3-5 项决议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孙悉斌先生、陈延礼先
生、陈泳冰先生对该项决议回避表决,其余各董事均可在有关决议案
中投票。



    6、审议并批准《关于聘任本公司高管的议案》。

    同意聘任戴倩先生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聘期为三年(任期自本

董事会批准日起)。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高管简历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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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高管简历


    戴倩,男,1978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戴先生 2014-2020 年间曾先后担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

主管、财务管理部部长助理、财务管理部副部长。自 2020 年 6 月任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党委委员。戴先生长期从

事财务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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