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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广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共同合作投资“怡景花园”房地产开发项目部分债务以资抵债签署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2021-06-24  

                        证券简称:*ST 广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21-049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共同合作投资“怡景花园”房地产开发项目
              部分债务以资抵债签署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涉及的抵债资产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已过期,现房销售备案正在办理
中,尚未取得产权证书,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协议签署将导致部分抵债资产网签时间延期,部分资产的具体网签时间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交易进展,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考虑到房地产行情受疫情影响、国家政策调控等不可控因素,项目进展去化较
慢,相关抵债资产可能存在价格波动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地公司”)与梅州佳旺房地产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佳旺房地产”)于 2017 年 1 月 16 日签署了《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
MZHZHD-MZHJWFDC2017.01.16—1),于 2018 年 7 月 3 日签署了《<共同合作投资合同>之
补充合同 1 号》(编号:MZHZHD-MZHJWFDC2018.07.03-补 1),于 2019 年 2 月 1 日签署了
《<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MZHZHD-MZHJWFDC2017.01.16-1)之补充协议 2 号》,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签署了《<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MZHZHD-MZHJWFDC2017.01.16
—1)之补充协议 3 号》(上述协议合称为“合作合同”),合作合同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到期。截至 2021 年 4 月 23 日,佳旺房地产在合作合同项下欠付置地公司的出资款、
合作利润、补偿款合计 611,098,220.94 元,经置地公司和佳旺房地产友好协商,佳旺
房地产以其所有的“怡景花园”项目部分预售商品房(包括住宅、商铺)、项目建筑区
划内的用于停放汽车的部分车位权益抵偿部分应付款项 248,482,200.00 元,佳旺房地
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置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就此事项签署了《抵债协
议》(编号:JWFDCDZ2021042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2018 年 7 月
4 日、2019 年 1 月 17 日、2019 年 11 月 2 日及 2021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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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的《广东明珠:关于参与共同合作投资“怡景花园”开发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17-007)、《广东明珠:关于增加“怡景花园”开发项目共同合作投资款项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38)、《广东明珠:关于与鸿源地产、富兴贸易和佳旺地产
就共同合作投资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07)、《广东明珠:关
于与鸿源地产、富兴贸易、佳旺地产、星越地产、祺盛实业及正和地产就共同合作投资
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54)及《广东明珠:关于全资子
公司共同合作投资“怡景花园”房地产开发项目进展暨部分债务以资抵债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1-005)。

    2021 年 5 月 28 日,置地公司收到佳旺房地产发来的《关于怡景花园店铺情况及网
签金额变更说明》,佳旺房地产提出:《抵债协议》中的商铺,在早期规划报建时有 33
间商铺,现确权时按政策变更调整为 28 间,并变更相应的商铺编号,总面积略有差异。
经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怡景花园商铺面积变更影响评估值情况说
明》,认为确权实际值与预售评估值相比有增值,但不对评估值进行调整。现佳旺房地
产提出方案:
    1、2#、3#、5#、6#、7#楼的商铺面积由原预测面积 5,492.04 平方米调增至 5,499.61
平方米,面积增加值为 7.57 平方米。
    2、本次交易仍以评估价 48,107,500.00 元人民币签署 3#、5#、6#、7#楼现售合同。
    3、因确权期间出现前述商铺差异情况,耽误了网签备案时间,佳旺房地产同时申
请《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的签署及合同备案工作相应延迟。
    为有效解决客观问题及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的回收,2021 年 6 月 22 日置地公司与佳
旺房地产签署了《抵债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共同合作投资“怡景花园”房地产开发项目部分债务以资抵债的最新进展
    2021年6月22日,公司与佳旺房地产就共同合作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部分债务以资
抵债签署了补充协议。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抵债补充协议(一)(编号:JWFDCDZ20210622)
    1、协议主体
    甲方: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
                                         2
    乙方:梅州佳旺房地产有限公司
    丙方(担保人):广东佳旺房地产有限公司、钟聪芳

    2、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所建六栋房屋商铺编号改按确权主管部门规划要求进行
调整,商铺数量由 33 间调整为 28 间。
    3、甲、乙双方确认,在 1#楼 4 间商铺(预编数量与确权数量一致)面积未出的情
况下,2#、3#、5#、6#、7#楼的商铺面积由原预测面积 5,492.04 平方米,调整为 5,499.61
平方米(确权面积),误差值(增加)7.57 平方米。
    4、甲方认为,本次以物(商铺)抵债的核心在于物的价值,在物的价值得到保证
的情况下,商铺的数量(确权)、面积(确权)发生变化是合理的,因此,甲方同意乙
方所提出的“用确权实测面积得出新的网签总值签署各套商铺,除 7#楼 04 商铺减值
105,100.00 元调整为 3,035,200.00 元签署,即仍以评估总值 48,107,500.00 元签署 3#、
5#、6#、7#楼现售合同”变更方案。
    5、甲、乙双方进一步同意,在 1#楼 4 间商铺面积未来确权时,如果 1#、2#、3#、
5#、6#、7#楼 28 间商铺的总评估值不需要调整,或者该 28 间商铺总的确权实测面积不
低于原预测面积时,即可按确权实测面积办理网签备案。
    6、因确权期间出现前述商铺差异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3#、5#、
6#、7#楼商铺《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的签署及合同备案工作延期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1 号楼《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的签署及合同备案工作延期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前完成。
    7、本协议是对《抵债协议》(编号:JWFDCDZ20210423)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其
他条款不变,丙方对此予认可和执行。
    8、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陆份,甲方、乙
方各持贰份,丙方各持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签署补充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置地公司与佳旺地产签署补充协议,对涉及佳旺房地产涉及以资抵债事项的商
铺的数量及面积进行了调整,相关调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标的资产经过调
整后的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签署补充协议的风险分析
    1、本次交易涉及的抵债资产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已过期,现房销售备案正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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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尚未取得产权证书,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协议签署将导致部分抵债资产网签时间延期,部分资产的具体网签时间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交易进展,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鉴于房地产行情受疫情影响、国家政策调控等不可控因素,项目进展去化较慢,
相关抵债资产可能存在价格波动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抵债补充协议(一)》(编号:JWFDCDZ20210622)
    2、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怡景花园商铺面积变更影响评估值情况说
明》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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