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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盘江股份:盘江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5-19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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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一、会 议 须 知................................................. 3
二、会 议 议 程................................................. 5
三、会 议 议 案................................................. 8
1.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8
2.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1
3.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5
4.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9
5.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7
6.关于“三供一业”供水改造移交的议案 .......................... 48
7.关于公司董事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 52
8.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3
9.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54
10.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61
11.关于公司与贵州盘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70
1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盘江新光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盘江新光发
电项目的议案................................................... 75
1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盘江新光发电有限公司签订 EPC 总承包合同
的议案......................................................... 79
14.关于 2021 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 83
15.关于聘请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9
1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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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98
18.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2
19.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105
20.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109
21.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110
22.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11
2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并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
项的议案...................................................... 112
24.关于设立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 113
25.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14
2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120
27.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董事的议案 .................... 122
28.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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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和股东代表依法行使权
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同股同权、权责平等的原则,现就本
次股东大会作如下规定:
       一、股东和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
权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
益,保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会议主持人视会议情况安排股东
和股东代表发言、提问,组织公司有关人员回答股东和股东代表
提出的问题。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股东出席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即一股一票。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采取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股东在现场投票表决时,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均有“同意”、 反对”、
“弃权”三种意见,请选择一种意见,并在方框内打“√”,除
回避表决的股东外,其他多选意见或者不选意见,均视为对该项
议案弃权。累积投票的议案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监事人数
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二)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行使表决权,可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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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
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
决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均以第一次表决结
果为准。网络投票操作详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议案
的表决结果需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现场投
票表决完毕后,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结果上传至上证所信息网络
有限公司,暂时休会。待从该公司信息服务平台下载现场与网络
投票合并结果后复会。
       三、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共 28 个。议案 1 至议案 26 为非累
积投票议案,其中议案 1 至议案 15 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参加表
决的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后通过,议案 16 至议案 26 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参加表决的股东
(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通过。
议案 27、议案 28 为累积投票议案,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
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投票结束后累
积计算得票数,按照董事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得票多者当选。
       四、股东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
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五、公司董事会聘请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
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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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28 日下午 13:30
       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 95 号盘江集团
总部会议中心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家道先生
       参加人员:
       1.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公司董事会聘请的律师。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报告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所持有的
股份总数及其占总股本的比例。
       二、主持人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出席人员和列席人
员,并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布分项审议各项议案:
       1.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三供一业”供水改造移交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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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关于公司董事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8.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9.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0.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与贵州盘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盘江新光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
设盘江新光发电项目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盘江新光发电有限公司签订
EPC 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14.关于 2021 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15.关于聘请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7.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8.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9.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21.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22.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并采取填补措施及相
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24.关于设立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25.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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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7.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董事的议案;
       28.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参会股东对议案发表意见。
       五、会议主持人宣布进行投票表决。
       六、推举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七、会议工作人员在监票人和律师的监督下收集表决票并统
计票数,由监票人代表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清点、统计现
场表决票数并上传到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暂时休会;待从
该公司信息服务平台下载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结果后复会。)
       八、由监票人代表宣读表决结果。
       九、董事会秘书宣读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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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一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 5 月 28 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现将 2020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部分 2020 年的工作回顾

       2020 年,在公司党委的坚强领导下,面对严峻复杂的内外形
势,尤其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公司董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
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努力克
服困难,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沉着应对市场挑战,统筹抓好疫
情防控、安全环保、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改革发展等各项工作,
较好完成了主要目标任务,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2020年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原煤产量完成1,144万吨,完
成预算的126%;商品煤产量完成976万吨,完成预算的125%;营业
总收入完成648,101万元,完成预算的98%;利润总额完成107,566
万元,完成预算的90%。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面对困难和挑战,较好完成经营目标任务
       (一)努力克服外部不利因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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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沉着应对疫情考验。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公司站
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坚决扛起疫情防控重大政治
责任,始终把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面落
实疫情防控措施,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认真落实“六保”任
务,迅速组织复工复产,努力维护矿区生产生活秩序稳定,较好
完成了生产目标任务。二是面对汛期强降雨恶劣天气,公司及时
研判、提前部署,认真分析水情,仔细排查水患,严格落实探放
水措施,强化防治水工作,加强“雨季三防”,全力以赴抓好安
全生产工作。三是顶住冬季低温、雨雪、凝冻极端天气等多重压
力,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加强风
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保持
了生产的持续稳定。
       (二)积极应对市场挑战
       上半年受疫情影响,下游产业复工复产恢复缓慢,库存持续
累积,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下跌,煤炭需求减弱,煤价快速下行,
行业效益大幅下滑,应收账款回款困难,经营压力持续加大。面
对严峻挑战和复杂形势,公司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应对市场变化。
一是拓展销售渠道,稳定销售市场。采取差异化的销售策略,在
稳住攀钢、柳钢等战略客户市场份额的前提下,积极开拓市场,
开发新用户。二是加强商品煤质量管理,狠抓提质增效。强化生
产过程管控,严格质量监督检测,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以用
户需求为导向,生产合格优质产品,坚决维护“盘江煤”品牌形
象。三是加强经营管控。深化内部挖潜,狠抓增产增效、提质增
效、降本增效、减人增效、创新增效、改革增效,全面提高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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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和经济效益。
       二、强基固本狠抓基础,发展根基更加牢固
       (一)筑牢安全基础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
终把职工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始终把安全生产贯穿于生产经
营活动全过程。二是切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按照夯实“一个基础”、完善“两项工程”、健全“三个体系”的
总体工作思路,持续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从根
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为公司的长治久安打
下坚实基础。三是扎实开展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年行动。严格落实
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完善瓦斯治理系统工程,加大
瓦斯抽采利用力度,全年瓦斯抽采利用量 1.76 亿立方米,瓦斯
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二)巩固环保基础
       一是全面贯彻绿色开发、综合利用、生态治理的发展理念,
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环境污
染事件的发生。二是依靠技术进步抓好“三废”综合利用,加大
矿井水、煤泥、煤矸石、瓦斯的综合利用力度,变废为宝,取得
了良好的环保效益和经济效益。三是加大环保投入改造力度,严
格落实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持续推进环保重点工程,原煤
储煤场封闭工程建设顺利推进,矸石山覆土复绿工作成效显著,
各污染物均实现达标排放。
       (三)夯实生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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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积极构建长期稳定和谐的生产关系,强化系统思维,统
筹考虑瓦斯治理、煤层配采、采掘接续等多种因素,站在长远发
展的角度,认真研究制定采掘接续方案,保证未来接续宽裕、配
采科学、抽采达标。二是狠抓系统工程,直面问题和困难,坚定
不移抓开拓,使生产系统更加优化简化,使通风系统更加安全可
靠,为生产接续打开有利局面。三是保障有利的生产要素,持续
加大新装备、新技术、新材料的投入,加强煤矿班组建设,组建
专业化的采掘队伍,提升班组的战斗力、执行力、凝聚力,提升
煤矿管理水平。
       三、坚定战略发展方向,发展前景更加广阔
       (一)煤炭规模实现新突破
       一是煤炭生产产能较快增长。金佳矿佳一采区(90 万吨/年)
顺利投产;盘南公司股权并购如期完成,新增产能 330 万吨/年;
首黔公司股权重组实现公司绝对控股,新增产能 30 万吨/年;公
司煤炭产能达到 1,360 万吨/年,较上年增长 49%。二是老矿井
技改加快推进,山脚树矿、月亮田矿、土城矿技改扩能已进入联
合试运转,预计新增产能 315 万吨/年。火铺矿、响水矿技改扩
能取得阶段性进展。三是新矿井建设有序推进,全年马依公司完
成工程项目投资 3.89 亿元,恒普公司完成工程项目投资 1.80 亿
元,杨山煤矿(120 万吨/年)技改项目正式开工建设。
       (二)产业链延伸取得新进展
       公司在做强做优做大煤炭主业的同时,紧紧抓住贵州省新型
工业化的历史机遇,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引进先进装备、先
进技术,努力延伸煤炭产业链,提高资源就地转化率,促进煤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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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高效利用。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盘江煤电集团产业
布局要求,公司从自身发展战略出发,引进贵州省最先进的超超
临界燃煤机组和高效环保技术,发展国家政策鼓励的煤电联营项
目,投资设立新光公司建设盘江新光 2×66 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
为贵州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清洁能源保障。
       (三)科学发展呈现新亮点
       一是围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少人”的发展
思路,升级了大批现代化先进采掘生产装备,对各矿井供电系统、
辅助运输系统、采煤工作面进行自动化改造,建成 3 个智能化综
采工作面,山脚树矿被列入国家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降低了安
全风险和劳动强度,提高了开采效率。二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
完成了“三供一业”供水改造移交,实现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切实为企业瘦身减负,增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三是持续推进
整组提效,精简组织机构,压缩管理层级,优化人员队伍结构,
充实一线生产和辅助人员,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完善岗位绩
效工资考核机制,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严格依法规范运作,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一)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一是认真贯彻两个“一以贯之”,全面落实“党建入章”工
作要求,严格按要求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进一步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
方式,使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二是认
真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重大事项前置程序,建立完善党委前置研
究讨论事项清单、“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进一步厘清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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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各治理主体之间的权责边界,明
确重大决策的要求、内容和主要程序,切实发挥党组织把方向、
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二)不断加强规范运作,严格风险防范
       一是始终坚持“规范管理、高效运作、风险可控、科学发展”
的治理理念,依法依规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查各项议
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和客观独立作用,全年共组织
召开 11 次董事会,共审议 49 项议案;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共审
议 19 项议案,保证了科学决策,防范了重大风险,促进了健康
发展。二是持续完善内控管理体系,严格执行上市公司内控制度,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
不断强化内部控制,规范公司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关
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对外担保问题。
       五、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充分维护股东共同利益
       一是充分认识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严格按照股
东大会的会议精神和目标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以煤为主、延伸
产业链、科学发展”战略,统筹抓好安全、生产、经营等各项工
作,努力克服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较好完成了股东大会确定的
各项目标任务,用良好的业绩回报股东、回报投资者。二是加强
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通过上证 E 互动、业绩发布会等多种渠道
与投资者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关系,积极参加投资者交流会,分享
公司的发展理念、发展战略,吸引各界投资者到公司调研考察,
赢得了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三是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
量。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以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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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要求和编报规则为标准,进一步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有效
性、可理解性,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第二部分 2021 年的工作安排

       2021 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
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更是推
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年。公司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
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
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
作总基调,坚持“以煤为主,延伸产业链,科学发展”战略,坚
守安全、生态、发展三条底线,全力以赴狠抓煤炭主业、狠抓产
业链条、狠抓经营管控,做大煤炭产能,做优煤炭产业链条,做
强经济效益,全面推进公司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完成股东
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更好的业绩回报股东和社会。
       2021 年的主要经营预算目标是:生产原煤 1,290 万吨,自
产精煤 442 万吨、混煤 577 万吨、低质煤 120 万吨,发电量 21,000
万度,营业总收入 784,000 万元,利润总额 111,000 万元。
       为确保2021年公司各项目标的实现,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立足新发展阶段,把握新发展机遇
       (一)把握国家产业转移历史机遇
       在国家加快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
陆海新通道建设的大背景下,西部南方地区的区位优势凸显,东
部产业逐渐往西部转移,北方钢铁企业开始往南方沿海迁移,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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炭是工业的粮食,是产业链供应端的上游,产业转移给公司发展
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公司要抓住产业转移的契机,围绕产业
配套、原材料供应、基础能源保障等,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加强
沟通合作,加快推进转型升级,进一步巩固提升公司在西南地区
的区域龙头地位。
       (二)把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机遇
       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周边省份落后煤炭产能
逐渐退出,新增产能有限,煤炭供给偏紧,低效传统火电面临淘
汰,能源供给结构面临深刻调整。公司作为西南地区最大的煤炭
企业,要积极抓住能源结构调整的重要机遇,充分发挥龙头企业
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建设释放先进煤炭产能,加快发展煤电联
营项目,持续巩固公司炼焦煤龙头企业的区域优势,为贵州省经
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高效、清洁低碳的能源保障。
       (三)把握贵州工业强省战略机遇
       按照“十四五”发展规划,贵州省将大力实施工业强省战略,
大力实施工业倍增行动,加快发展新型工业化,加快发展十大工
业产业。煤炭工业是贵州省重要的支柱产业,盘江煤电集团是贵
州省大力支持发展的龙头企业。公司作为盘江煤电集团的重要核
心子企业,要积极从贵州经济发展大局出发,主动寻求发展机遇,
科学谋划发展未来,狠抓煤炭主业,做大煤炭产能,狠抓煤炭产
业链条,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适应新发展要求
       立足新发展阶段,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
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必须做到完整把握、准确理解、全面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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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要坚持系统观念,按照“12345”总体发展思路,把新发展
理念贯彻落实到公司发展全过程和工作各方面,全力推动公司各
项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 以
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
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二要聚焦
煤、电两大核心主业,按照“煤龙头、电骨干、新能源补充”的
产业布局要求,做强做优做大煤炭产业链条。三要守好安全、生
态、发展三条底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好安全、生
态和发展之间的关系,把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安全为代价的
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
理念贯穿始终。四要抓牢接续、配采、瓦斯治理和队伍建设四大
要素,做到接续正常、配采合理、抽采达标、队伍稳定,确保矿
井持续稳定、安全生产。五要抓好党的建设、科技创新、改革发
展、经营管理、风险防控“五项”重点工作,为公司高质量发展
提供坚强保障。
       三、聚焦煤电主业,构建新发展格局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大力实施工业倍增行动,
依托资源、区位、技术、管理等比较优势,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
创新,加快构建煤炭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
       (一)聚焦煤炭产能提升
       站在服务全省工业发展的高度,从保障能源供应的角度出发,
毫不动摇坚定煤炭主业发展方向,全面聚焦煤炭主业主责,加大
资金、技术、人才等必备要素的投入,做强做优做大煤炭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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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生产矿井产能释放,加快老矿井技改扩能,加快新矿井投资
建设,加快规划矿井手续办理,力争年底产能达到 2,000 万吨/
年左右,力争“十四五”末产能达到 2,600 万吨/年以上,持续
巩固公司在西南地区的龙头地位,不断强化公司在我省能源保障
中的支撑作用。
       (二)聚焦产业链延伸
       按照高端补链、终端延链、整体强链的发展思路,充分利用
煤炭资源优势,补齐建强煤炭产业链条,提升产品价值,促进煤
炭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方向发展。根据国家产业政策
鼓励的发展方向,以贵州省“煤电扩能、增容、提质行动”为契
机,加快发展煤电联营项目,在盘江矿区覆盖范围内,建设高参数、
高效率、高环保发电项目,加快推进盘江新光 2×66 万千瓦燃煤发
电项目建设,力争在 2023 年建成投产,实现煤电一体化发展。
       四、加强经营管控,提高新发展效益
       (一)加强生产管理,努力完成生产任务
       产量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前提,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要统
筹好安全生产各个步骤、每个环节、必备要素,充分运用系统思
维和钉钉子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一要有系统思维,超前谋划
采掘接续与煤层配采配洗和瓦斯治理,保持从容均衡生产。二要
树立时间任务观念,科学合理制定生产作业计划,层层分解任务,
逐级落实责任,努力完成生产任务。三要强化效率效益意识,建
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运用先进装备和先进技术,抓好单产单
进,提高生产效率。
       (二)加强经营管理,严控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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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本是企业管理永恒的主题,是现代企业竞争的关键因素。
要全方位建立成本管理体系,认真分析成本结构,找准成本动因,
对标对表做好成本管控。一要逐级落实成本管理责任。把全面预
算向下逐级延伸到区科、到班组、到岗位,凡是没有预算的项目
支出,一律不纳入经营核算。二是要严控资金成本。优化融资结
构,降低融资成本,加快货款回收,做好“两金压控”,合理安
排资金支出。三要降低物资储存成本,坚持集中招标采购,做好
代储代销,减少库存积压,提高物资性价比,降低综合成本。四
要抓好开源节流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减税降费有关政策,加大修
旧利废和回收复用力度,多渠道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三)加强销售管理,维护品牌形象
       一要严格商品煤质量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建立完善商品煤
质量管理体系,从源头降低原煤灰分,降低产品成本,坚决维护
好“盘江煤”的品牌形象。二要优化产品结构,以市场需求为导
向,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最大限度、最大可能把原煤洗选
成不同品质的商品煤,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提高整体综合经济
效益。三要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抓住北方钢铁企业往南迁移的机
遇,提前做好市场规划和开发,重点关注柳钢防城港项目和宝钢
湛江项目,为公司下一步产能提升开拓新的市场空间。
       五、坚持党的领导,凝聚新发展合力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的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
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必须始终坚持党
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为公司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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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政治保证、组织保证、思想保证。
       (一)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
       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
“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做
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引导党员干部进
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执行
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坚决把党组织确定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
求落到实处。
       (二)坚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一要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认真落
实党组织研究讨论重大事项前置程序,把党的领导有效融入公司
治理各层级、各环节,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二要大力推进
党建工作与公司法人治理有机融合,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
促发展,把党建工作融入主责主业,把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企业
发展活力和竞争实力,切实增强党建工作的实效性。
       (三)持续深化内部改革
       一要深入开展对标提升行动。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聚焦突
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运行机制、优化
管理流程、明确岗位职责、严格督促检查,全面提升管理能力和
管理水平。二要深入推进“双百行动”改革。全力推动改革三年
行动方案落实落地,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做好整组提效
工作,强化收入分配管理,完善劳动用工制度,着力构建科学规
范、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实现薪酬能高能低、职工能进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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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管理人员能上能下的新机制。
       (四)全面加强作风能力建设
       一要加强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各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补齐
能力短板、填补知识弱项、消除经验盲区,不断提升干事创业本
领,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二要加强作风建设。
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深入基层一线,坚持“一线作战”,
切实做到“领导在一线指挥、干部在一线工作、问题在一线解决、
能力在一线提升”,全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021 年,公司的各项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各项工作也在全
面有序展开。相信在新的一年里,在社会各界及广大股东的关心
和支持下,在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下,公司董事会将同监事会、
经理层一起,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全面
加强党的建设,全面把握新发展机遇,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
面聚焦煤电主业主责,全面加强经营管控,奋力推动公司各项事
业高质量发展,以更好的业绩回报股东和社会。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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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二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 5 月 28 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现将 2020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部分        2020 年的工作回顾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和《证
券法》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切实加强日常监督,认
真审阅各项议案,审慎发表客观意见,依法对公司规范运作、财
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促
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
将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召开监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依法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全年共召开 10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 27 项议案,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股权并购、关
联交易、对外担保、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监事
会认为:公司各项决策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财务管理有
关规定,符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
       二、积极列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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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履行监督职责,依法依规对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重大事项决策过程、决策执行情况以及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
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会议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均合法合规;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不存在违法违规
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加强内部控制检查,提升内控有效性
       为进一步发挥监事会的日常监督作用,修订完善了《监事会
议事规则》,确保监事会成员及时掌握公司的日常运营情况和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覆盖了公司运营的所有环节,各项
内控制度得到认真执行,切实防范了内控风险,有效提升了管理
水平,促进了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公
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加强财务监督检查,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可靠
       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
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财务决算、财务预算、定期报告
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同一控制
下的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
定;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未发现关联方资金占用、
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形,不存在未披露的担保事项;公司定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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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五、加强关联交易检查,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
易决策公允制度》相关规定,认真审查各项关联交易,重点关注
交易定价公允性和决策披露程序合规性。经审查,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均符合正常业务经营需要,交易定
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为了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公司依法
收购了盘南公司 54.90%股权,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
做大煤炭主业,并减少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信息披露
及时充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充分发表独立意见,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二部分   2021 年的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
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
监督检查职能,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促进
公司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经营业绩,切实维护公司
和股东合法权益。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进一
步拓展财务、审计、法律等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不断提升履职监督水平,继续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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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加强沟通交流,强化日常监督
       一是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与董事会、经理层沟通交
流,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定期工作报告,积极参与重大事项的讨
论与决策,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积极建言献策。二是保持与内、
外部审计机构的良好沟通与交流,充分利用内外部审计信息,及
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重大投资、内控执行等有关情况,及时防
范内控风险。三是加强监事会成员之间的工作交流,提升监事会
的整体工作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专项监督,防范内控风险
       一是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突出监督检查重点,密切关注
公司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报告编制等方面的重点
工作,在做好事后监督的同时,积极向事前、事中延伸。二是充
分发挥监督职能,加强对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
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三是
进一步督促公司董事和经理层依法依规、科学决策,忠实勤勉履
行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各项决议,努力完
成工作目标任务。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要求,立
足本职、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
平,进一步加强规范运作,进一步提高经营业绩,更好地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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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三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1 年 5 月 28 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0 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勤勉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充
分发挥专业优势和客观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刘宗义:1958 年出生,贵州省毕节市人,中共党员,注册会
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企业法律顾问。1984 年贵州大学应用数学
专业本科毕业,获理学学士学位;1988 年东北财经大学数量经济研
究所硕士毕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毕节地区劳动人事局干部
科科员、贵州财经学院讲师、贵阳新华会计师事务所所长、贵阳市
人大财经委财政预算审查专家组成员。现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管委会主任兼贵州分所所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2.赵敏:1970 年 1 月出生,2015 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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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高级律师。曾任贵阳第二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争鸣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泽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
师、贵州天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贵州杰鉴律师事务所主任律
师。现任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本公司独立
董事、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州省广
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州旅游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
       3.李学刚:1965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河北大学
统计学专业,拥有多年煤炭市场分析和研究经验。曾任秦皇岛煤
炭交易市场信息部主任、秦皇岛煤炭交易市场总裁助理、秦皇岛
煤炭交易中心总经理、秦皇岛闽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秦
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副总经理、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副总经理;
现任北京中煤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我们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公司的子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
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我们按时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各专门委
员会会议,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刘宗义            11       11       9        0      0              否
  赵敏            6        6        5        0      0              否
李学刚            6        6        5        0      0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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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在贵阳召开了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刘宗义先生、光东斌先生、李昕先生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赵敏女士、李学刚先生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候
选人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刘宗义先生分别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
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赵敏女士分别担任提名委员
会召集人和审计委员会委员;李学刚先生分别担任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召集人和战略投资委员会委员。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成
员,我们亲自参加了所在专门委员会召开的历次会议。
       (四)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
       我们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阅
会议资料,详细了解公司各方面情况,积极做好参加会议的各项
准备。在会议审议过程中,我们积极参与讨论,分别从各自专业
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审慎的独立
意见。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未损
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
效。因此,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重大事项未提出异议,
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条件。
对于重大事项,公司及时与我们沟通交流,认真听取我们的意见,
保障了我们的知情权;在发表独立意见前,公司能够按照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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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提供相关材料,为我们发表意见提供了支撑依据;在会议讨论
中,公司能够详细介绍每一个议案的具体情况,耐心听取我们的
意见。会后,公司能够把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给我们,
让我们及时了解到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按照相关规定,2020 年我们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1.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上述文
件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公司在日常销
售、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等活动中的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
在公司为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等期间费用的情形,不存
在为关联方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形。
       2.2020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会前我们审阅了本次关联交
易的相关资料,同意将此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会议
审议中,我们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
诚信的原则,未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对上述议案表决时,
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
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20 年 5 月 12 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会前我们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同意将此关联交
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会议审议中,我们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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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我们认为:公司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拟受让贵州盘南
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4.90%的股权,有利于解决贵州盘南煤炭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有利于提高公司煤炭
产能规模,有利于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对上述议案表决时,
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事项。
       4.2020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4.9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前我们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
的相关资料,同意将此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会议审
议中,我们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以
双方共同委托确认的《审计报告》以及经过有权机构备案的《评
估报告》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允;本次关联交易有
利于解决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之间的同业
竞争,有利于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维护中小股东的
利益;在对上述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和
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同意该事项。
       5.2020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评 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
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
性的议案》,会前我们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同意
将此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会议审议中,我们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
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及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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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独立客观的开展评估工作;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相关一致,评估定价公允,评估报告履行了公
示 及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的程序;因此同意该事项。
       6.2020 年 8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受托管理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会前我们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同意将此
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会议审议中,我们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受托管理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
任公司的煤矿安全、生产、经营等业务,有利于避免潜在同业竞
争,有利于提高整体经济效益,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共同利益;
在对上述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和表决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该托管事项。
       7.2020 年 9 月 1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
本并调整股权比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前我们审阅了本次关
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同意将此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
会议审议中,我们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由于未来
发展规划发生变化等原因,首黔公司按照各股东的实际出资到位
情况,将注册资本由 20 亿元减少至 10.72 亿元,并相应调整股
权比例;该事项符合首黔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未损害广大中小股
东的利益;在对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
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8.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盘江新光 2×66 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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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变更之合作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前我们审
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同意将此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在会议审议中,我们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
司与贵州盘江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盘江新光 2×66 万千瓦燃煤
发电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之合作意向协议》,拟由贵州盘江新光发电
有限公司具体实施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生产运营,并向贵州盘江电
力投资有限公司支付该项目已发生的前期费用。该事项符合公司
“以煤为主、延伸产业链、科学发展”的发展战略,有利于促进煤
电联营协同发展;本次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未损害广大中小股东
的利益;在对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和表
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9.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增加投资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前我们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
同意将此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会议审议中,我们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增资贵州首黔资源开
发有限公司取得绝对控股权,有利于公司做强做优做大煤炭主业,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解决同业竞争并减少关联交
易;本次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未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在
对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和表决程序合
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5.25 亿元。
公司未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
保,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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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0 年 1 月 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
保的议案》,我们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该交易事
项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风险相对可控,不存在损害广
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议案。
       2.2020 年 1 月 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贵州盘江马依煤业有限公司马依西一井
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我们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
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时马依
公司和粤黔电力能够提供相应的反担保,风险相对可控;不存在
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议案。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
情况,无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1.2020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19 年度薪酬的议案》。我们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了
相应职责,公司按照有关考核规定,结合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对
他们支付 2019 年度的薪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同意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20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的议案》。我
们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各自的分工,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公司依据所处的行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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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所支付的薪酬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2020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推举易国晶先生、朱家道先
生、刘碧雁先生、简永红先生、杨世梁先生、徐建国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我们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我们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
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其任职
资格、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
致同意推举他们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2020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推举刘宗义先生、赵敏
女士、李学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
年。我们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
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其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推举他们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5.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易国晶先生提名,
会议同意聘任朱家道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我们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我们认为:朱家道先生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其任职提名程序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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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朱家道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6.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朱家
道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徐再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同意聘任杨凤翔先生、尹翔先生、梁玉柱先生、麻竹林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桑增林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
任期均为三年。我们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上述人
员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资格和任职条件,其任职提名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董事
会对其所任职务的聘任。
       7.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易国晶
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桑增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
任期三年。我们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桑增林先生
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和任职条件,其任职提名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聘
任桑增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无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情形。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0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请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
验和能力,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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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况,因此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等相关事宜。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0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
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现行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
等有关要求,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因此同意该利润
分配预案。经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该利润分配方案
于 2020 年 8 月 6 日实施完毕。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及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
格遵守,未出现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
披露信息。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严格按照要求报送信息披露文件,确保了公司信息披露合
法合规,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
覆盖了公司运营的所有层面和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公
司能够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要求,未发现对公司治理、经营管
理及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控制缺陷、问题和异常事项,确保了公司
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了会计资料的真实与准确。
       2020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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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我们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符合
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等有关要求。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公司各专门委员
会按照工作细则,以严谨、诚信的态度,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从各自专业的角度,认真分析论证各项议案,未提出否定意见,
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十二)公司其他事项
       1.2020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我们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对该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和相关规定,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资产价值,因此同意公司对该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2.2020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三供一业”供电改造资产移交的议案》。我们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三供一业”供电改造资产
无偿移交,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有利于降低
公司成本费用,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该交易事项依法依规,表
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该议案。
       3.2020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我们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该交易事项公平合理,表决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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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同意公司为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相关事宜。
       4.2020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贵州盘江至诚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我们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该交易事项公平合理,表决程
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同意公司为贵州盘江至诚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相关事宜。
       5.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我们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的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等有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6.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贵州盘江新光发电有限公司的
议案》。我们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投资设立
贵州盘江新光发电有限公司具体实施盘江新光 2×66 万千瓦燃
煤发电项目,该事项符合国家鼓励的煤电联营发展方向,符合公
司“以煤为主、延伸产业链、科学发展”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发
挥产业协同效应,有利于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有利于提高综合经
济效益,未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十三)其他工作情况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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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 年,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和
各自的专业优势,促进了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维护了公
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 年,在不断巩固现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我们将充分
吸收各方提出的宝贵意见,进一步深入企业调研,进一步发挥专
业优势,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促进公司不断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不断健全法人治理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不断提高
经营业绩,推进公司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我们 2020 年的工
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刘宗义        赵   敏        李学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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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四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 年 5 月 28 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贵州盘江精
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编
制了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确认,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
审字〔2021〕第 11-10002 号)。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年度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企业有 8 家,较 2019 年度减少
1 家,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完成股权并购的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本年度注销的贵州盘江中矿钢构工程工
贸有限公司、贵州盘江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
范围。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分别为:
       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盘南公司”),
主营煤炭开采、洗选加工;
       贵州盘江马依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依公司”),煤矿
项目已开工建设;
       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普公司”),煤矿
项目已开工建设;
       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机公司”),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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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全资子公司。主营矿山机械维修、设备租赁、矿机配件制造及
技术服务等。(下设 1 户子企业: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检测检验服务
有限公司,主营机械性能实验、煤矿产品试验负荷下性能检测等)。
       贵州盘江至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公司”),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主营物业管理等。(下设 1 户子企业:贵州盘江
普田小黄牛养殖有限公司,主营养殖、屠宰及牛肉深加工和销售)。
       贵州盘江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公司”),主营配电、
供电、购电、售电、新能源开发、电力设备检修、电力系统试验等。
       2020 年 6 月 2 日,公司与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盘江控股”)签署了《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合同》,公司以现金收购盘江
控股持有的盘南公司 54.90%的股权,2020 年 8 月完成股权并购,
公司将盘南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由于公司和盘南公司在
合并前后均属于盘江控股控制,因此公司收购盘南公司股权属于
同一控制下股权并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
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
—合并财务报表》关于同一控制下股权并购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
规定,公司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
流量表的上年同期数进行了追溯调整。因此本报告使用的 2020
年年初数和同期数均为调整后数据。
       一、经营成果
       2020 年是公司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新冠肺炎
疫情的冲击,公司围绕董事会确定的工作目标,认真做好“六保”
“六稳”工作,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紧盯全年经营目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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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落实,但是受疫情影响,煤炭价
格下行,行业效益有所下滑,公司经营成果受到了一定影响,2020
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 107,566 万元,较董事会经营目标 120,000
万元,减盈 12,434 万元。
        (一)生产指标
                                                                      较上年
            主要指标           单位      本年完成 上年实际
                                                             增减量     增减幅度(%)

           1.原煤产量          万吨       1,144     1,150       -6          -0.52

           2.商品煤产量        万吨        976      953        23           2.41
   产
           (1)精煤产量       万吨        408      409         -1          -0.24
   量
           (2)混煤产量       万吨        568      544        24           4.41

           3.电力产量(发电) 万千瓦时    16,602   22,216    -5,614        -25.27

           1.自产煤销量        万吨        977      943        34           3.61

           (1)精煤销量       万吨        408      406         2           0.49

           (2)混煤销量       万吨        568      535        33           6.17
   销      (3)原煤直销       万吨           1      2          -1         -50.00

   量      2.外购煤销量        万吨           59     70        -11         -15.71

           (1)精煤销量       万吨           18     37        -19         -51.35

           (2)混煤销量       万吨           41     33         8           24.24

           3.电力销量(上网) 万千瓦时    3,083     1,434     1,649        114.99

        本年公司大力推行洗煤压滤系统,降低煤泥水分,压滤后的
煤泥达到混煤销售标准,使本期混煤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加。本
年发电量较同期大幅下降,主要是锅炉系统设备故障多,粉煤灰
处置困难,导致本年的发电小时数大幅减少。
        (二)经营指标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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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较        增减幅
             项目           单位   本年实际   上年同期
                                                          (+、-)       度(%)
 一、营业总收入             万元   648,101    741,337       -93,236       -12.58

 (一)煤炭收入             万元   620,912    716,261       -95,349       -13.31

 1.自产煤炭                 万元   584,631    652,835       -68,203       -10.45

 2.外购商品煤               万元    36,281     63,426       -27,145       -42.80

 (二)非煤及其他业务收入   万元    27,189     25,076        2,113         8.43

 二、营业总成本             万元   570,411    612,106       -41,695        -6.81

 (一)营业成本             万元   441,771    473,207       -31,436        -6.64

 (二)税金及附加           万元    32,567     36,043       -3,476         -9.64

 (三)销售费用             万元    1,615      1,840         -225         -12.21

 (四)管理费用             万元    65,470     70,598       -5,128         -7.26

 (五)研发费用             万元    15,932     15,076         856          5.68

 (六)财务费用             万元    13,138     14,777       -1,639        -11.09

 (七)资产减值损失         万元      7         519          -512         -98.68

 (八)信用减值损失         万元     -89        47           -136            -

 三、投资收益               万元    2,742      6,415        -3,673        -57.26

 四、其他收益               万元    21,426     16,060        5,366        33.41

 五、资产处置收益           万元      8          0             8             -

 六、营业外收支净额         万元    5,700      3,877         1,823        47.03

 七、利润总额               万元   107,566    155,582       -48,016       -30.86

 八、所得税费用             万元    14,728     24,487       -9,759        -39.86

 九、净利润                 万元    92,837    131,096       -38,259       -29.18

       1.营业总收入 648,101 万元,同比减少 93,236 万元,降幅
12.58%。主要原因是:
       (1)自产煤炭销售收入同比减少 68,203 万元,降幅 10.45%,
其中:商品煤销售结构变化,增加收入 11,491 万元;商品煤销售
均价同比下降 94 元/吨,降幅 13.52%,减少收入 79,694 万元。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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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外购商品煤收入同比减少 27,145 万元,降幅 42.80%。
       (3)电力上网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同比增加 2,113 万元,增
幅 8.43%,其中:上网电量增加导致电力上网收入同比增加 466
万元;咨询服务费、废旧物资处理、培训费收入同比增加 4,616
万元;疫情影响导致机械产品外部收入减少 2,969 万元。
       2.营业总成本 570,411 万元,同比节支 41,695 万元,降幅
6.81%。主要原因是:
       (1)地面塌陷补偿费同比节支 6,284 万元,降幅 65.27%,主
要是本年部分搬迁工作未实施。
       (2)松河代购代销煤成本同比节支 27,126 万元,降幅 42.85%,
主要是精煤采购量较同期减少 19 万吨。
       (3)税金及附加同比节支 3,476 万元,降幅 9.64%,主要是
由于煤炭销售价格影响,销售收入减少,资源税和增值税附加税
费减少。
       (4)管理费用同比节支 5,128 元,降幅 7.26%,主要是由于
疫情的影响,社保费用减半征收 2020 年 2-6 月企业负担部分。
       (5)研发费用同比增支 856 万元,增幅 5.68%,主要是公司
继续深化改革创新,加大科技研发投入。
       (6)财务费用同比节支 1,639 万元,降幅 11.09%,主要是本
年公司比照贷款基准利率,及时与银行协调降低贷款利率,利息
支出减少。
       (7)资产减值损失同比节支 512 万元,降幅 98.68%,主要是
本年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较上年同期减少。
       (8)信用减值损失同比节支 136 万元,主要是本年计提坏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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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 774 万元,收回或转回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863 万元。
       3.投资收益 2,742 万元,同比减少 3,673 万元,降幅 57.26%。
主要是:按照权益法确认的对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较同期减少
3,067 万元。
       4.其他收益 21,426 万元,同比增加 5,366 万元,增幅 33.41%。
主要是:本年确认收益的贵州省电煤奖励资金同比增加 1,893 万
元,瓦斯抽采利用补贴同比增加 6,462 万元,结转与资产相关的
递延收益同比增加 2,723 万元,结转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励资金
同比减少 5,033 万元,确认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同比减少 808 万元。
       5.营业外收支净额 5,700 万元,同比增加 1,823 万元,增幅
47.03%,主要是本年将长期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账销案存,增加
营业外收入 1,063 万元,本年固定资产处置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
3,201 万元,本年取得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 2,229 万元。
       6.净利润 92,837 万元,同比减少 38,259 万元,降幅 29.18%。
       二、财务状况
       2020 年末资产总额 1,735,742 万元,较年初 1,657,357 万元
增加 78,385 万元,增幅 4.73%;负债总额 956,574 万元,较年初
824,779 万元增加 131,795 万元,增幅 15.98%;所有者权益总额
779,168 万元,较年初 832,578 万元减少 53,410 万元,降幅 6.41%。
       (一)资产状况
       1.流动资产 460,848 万元,较年初 504,423 万元减少 43,575
万元,降幅 8.64%。主要是:本年煤炭销售价格下跌,且公司下游
企业资金困难,销售回款减少,同时公司以现金支付盘南公司并
购款,导致年末货币资金减少 44,67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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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非流动资产 1,274,894 万元,较年初 1,152,935 万元增加
121,959 万元,增幅 10.58%。其中:固定资产增加 43,477 万元,
主要是本年转资的固定资产较年初增加;在建工程增加 86,802 万
元,主要是本年马依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增加 80,781 万元,恒
普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增加 16,062 万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减
少 6,012 万元,主要是公司持有的华创阳安股价下跌,公允价值较
年初减少;无形资产减少 7,996 万元,主要是计提无形资产摊销。
       (二)负债状况
       1.流动负债 524,006 万元,较年初 455,681 万元增加 68,325
万元,增幅 14.99%。主要是:短期借款增加 51,428 万元;盘南公
司长期借款 35,500 万元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非流动负债 432,568 万元,较年初 369,098 万元增加 63,470
万元,增幅 17.20%。其中:长期借款增加 22,714 万元,主要是公
司本部和恒普公司新增项目贷款,盘南公司长期借款重分类至一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应付款增加 35,109 万元,主要是马
依公司确认探矿权价款 44,344 万元;递延收益增加 4,034 万元,
主要是收到集团公司拨专项资金 7,437 万元,与资产相关的递延
收益转入当期损益 2,896 万元。
       (三)所有者权益状况
       2020 年末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 779,168 万元,较年初 832,578
万元减少 53,410 万元,降幅 6.41%。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 702,616 万元,较年初 770,299 万元减少 67,683 万元,资本
公积减少 82,076 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减少 10,223 万元,专项储
备减少 4,596 万元,未分配利润增加 20,02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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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其他主要财务指标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净资产
为基础计算。
       (一)基本每股收益为 0.521 元/股,较同期 0.732 元/股,
减少 0.211 元/股。
       (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0.435 元/股,
较同期 0.561 元/股,减少 0.126 元/股。
       (三)资产负债率为 55.11%,较期初 49.76%增加 5.35 个百
分点,主要原因是公司本年增加融资规模,负债总额增加,同时
并购盘南公司,追溯调整合并财务报表,导致资本公积减少。
       (四)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1.008%,较同期 17.048%减
少 6.040 个百分点。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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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五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1 年 5 月 28 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0 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公告(http://www.sse.com.cn),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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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六




           关于“三供一业”供水改造移交的议案
                             (2021 年 5 月 28 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聚焦主
业主责,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
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
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下放企业职工
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等政策规定,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7 年全面启动实施“三供一业”改造,并于 2019 年完成供
电改造无偿移交。现根据国家政策要求,拟将供水改造项目进行
无偿移交,具体内容如下。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供水改造完成情况
       (一)投资预算
       2018 年 4 月 25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会议同意公司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对所属“三供一业”进行改
造移交,总投资预算为 57,797 万元,其中供水改造投资预算为
21,300 万元。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施工环境和改造标准发
生变化,需对原设计进行补充、变更,并相应调整预算。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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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8 月 6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会议同意将“三供一业”总投资预算调整为 74,385 万元,
其中供水改造项目预算调整为 22,240 万元。
       (二)改造项目财务决算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
告(大华核字〔2020〕280090 号)和贵州立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
公司结算审核报告(立信基审字〔2020〕第 108 号),中心城区供
水改造工程项目审定金额 8,914 万元;独立工矿区供水改造工程项
目审定金额 9,765 万元。
       二、移交主体
       (一)责任主体
       本次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是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二)接收主体
       贵州水投水务盘州市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0 日
成立,注册资本 3,000 万元,由贵州水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和盘
州市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设立,法定代表人为黄洪明。
       三、移交范围及方式
       按照公司与地方政府和接收单位沟通协商,中心城区按“先改
造后移交”、独立工矿区按“先移交后改造”的方式组织实施,实
际改造户数共计 42,559 户。本次移交不涉及人员移交,原供水业
务有关人员由公司自行妥善安置。
       (一)中心城区供水改造移交
       移交资产总额共计 10,031 万元。其中,原有资产 4,879 项(台、
座、km、m3、栋、只),合计 1,117 万元;改造资产包括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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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工具、器具、家具合计 8,914 万元。
       (二)独立工矿区供水改造移交
       独立工矿区移交资产和投资总计 9,780.31 万元,其中,原有
资产 15.31 万元,移交改造主体工程投资 9,765 万元。
       四、移交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中心城区供水改造分离移交协议
       甲方: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贵州水投水务盘州市有限责任公司
       1.移交供水户数 20,480 户。
       2.移交资产总额 10,031 万元。具体移交的资产名称、型号
规格、数量等情况详见审计报告,资产净值以账面净值为准。
       3.交割之日起,资产的管理权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承担用
户用电供水安全、水费收取等任何管理责任。
       4.甲方自移交之日起,不再承担任何供水系统(含水厂)维
修维护等方面任何费用投入。
       (二)独立工矿区供水改造分离移交协议
       甲方: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贵州水投水务盘州市有限责任公司
       1.移交户数 22,079 户。
       2.移交资产和投资总额 9,780.31 万元,乙方应严格控制投
资规模,不得超投资实施项目改造。双方按审计金额结算,原有
资产净值以账面净值为准。
       3.项目计划竣工日期:协议之日起四个月。
       4.按照“先移交后改造”的原则,在乙方施工前,完成现行
有效资产实物及管理权限的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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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财务处理
       根据《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关于企业分
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照资产
移交清册及审核报告,公司将依法进行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同
时将分离移交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作为
重大财务事项报备盘江煤电集团,待补助资金清算结束后按规定
核减有关资产及所有者权益。
       六、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公司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对供水改造项目进行无偿移交,
移交原有资产 10,046.31 万元,移交投资 9,765 万元。
       2.本次无偿移交的资产均为供水改造形成的非经营性资产,
无偿移交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本次分离移交后,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公司成本费
用,促进公司轻装上阵,聚焦煤电主业主责,提高核心竞争力。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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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七




              关于公司董事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2021 年 5 月 28 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盘江煤电集团管理企业负责人 2020 年度经营业绩考
核办法》(盘江煤电人资〔2020〕4 号)和《盘江煤电集团管理
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盘江煤电人资〔2020〕5 号)
考核文件要求,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贵州盘江精煤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负责人 2020 年度的薪酬
情况进行了考核,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时任董事易国晶先生薪酬总额
为 83.08 万元、朱家道先生薪酬总额为 83.08 万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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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八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1 年 5 月 28 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
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6,223 万元,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 72,321 万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2018
年末法定盈余公积已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 50%,因此 2020 年公
司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20 年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 195,498
万元,加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 72,321 万元,扣除 2019 年度已分
配现金股利 66,202 万元,2020 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201,617 万元。
       为回报股东长期以来对公司的支持,公司拟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655,051,8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 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66,202 万
元,占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76.78% 。
       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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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九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1 年 5 月 28 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认真总结
2020 年生产经营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综合
考虑市场环境、业务拓展、销售价格等因素的影响,编制了 2021
年度财务预算(合并)报告,具体如下。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
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
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4.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无重大变化。
       5.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的信贷利率、税费政策将在正常范
围内波动。
       6.公司现行的生产组织结构、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发生
重大变动。
       7.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遇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8.本预算仅在公司现有业务基础上测算,已包含代购代销煤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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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有 10 家,较上年增加 2
家,主要是公司增加投资并最终实现控股合并贵州首黔资源开发
有限公司,投资新设贵州盘江新光发电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盘南公司”),为
公司 2020 年股权并购增加的控股子公司,主营煤炭开采、洗选加工。
       贵州盘江马依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依公司”),为公
司控股子公司,煤矿项目已开工建设。
       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普公司”),为公
司控股子公司,煤矿项目已开工建设。
       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机公司”),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主营矿山机械维修、设备租赁、矿机配件制造及
技术服务等。(下设 1 户子企业: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检测检验服务
有限公司,主营机械性能实验、煤矿产品试验负荷下性能检测等)。
       贵州盘江至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公司”),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主营物业管理等。(下设 1 户子企业:贵州盘江
普田小黄牛养殖有限公司,主营养殖、屠宰及牛肉深加工和销售)。
       贵州盘江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公司”),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主营配电、供电、购电、售电、新能源开发、电力设
备检修、电力系统试验等。
       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黔公司”),为公
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营煤炭资源开发,煤炭开采加工及销售,发
电及上网供电等。
       贵州盘江新光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公司”),主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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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生产、销售,电力设备及机械设备的安装与维修;电力技术
咨询和服务,粉煤灰、脱硫石膏、蒸汽等电力生产副产品生产及
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等。
       二、财务预算指标
       2021 年度财务预算包括经营成果预算、财务状况预算和现
金流量预算三个部分。
       (一)经营成果预算
        主要预算指标            单位   年度预算   上年实际   增长额        增长率(%)
 一、营业总收入                 万元   784,000    648,101    135,899         20.97

 二、营业总成本                 万元   696,000    570,493    125,507         22.00

 其中:1.煤炭销售成本           万元   535,000    436,356     98,644         22.61

        2.非煤及其他业务        万元    11,000     5,415      5,585         103.14

        3.营业税金及附加        万元    37,000     32,567     4,433          13.61

        4.销售费用              万元    2,000      1,615        385          23.84

        5.管理费用              万元    77,000     65,470     11,530         17.61

        6.研发费用              万元    17,000     15,932     1,068           6.70

        7.财务费用              万元    17,000     13,138     3,862          29.40

 三、其他收益及营业外净支出等   万元    23,000     29,958     -6,958        -23.23

 四、利润总额                   万元   111,000    107,566     3,434           3.19

 五、所得税费用                 万元    16,650     14,728     1,922          13.05

 六、净利润                     万元    94,350     92,837     1,513           1.63


       1.营业总收入 78.40 亿元,其中:预计自产精煤 442 万吨,收
入 49.22 亿元;自产混煤 577 万吨,收入 16.72 亿元;外购煤收入
9.55 亿元。
       2.营业总成本 69.60 亿元,其中:自营成本 60.09 亿元,外购
煤成本 9.52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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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9.44 亿元。
        (二)财务状况预算
                                                                            较上年比
         预 算 项 目             单位   期末预算        期初实际
                                                                      增长额        增长率(%)
  1.资产总额                     万元   2,068,000       1,735,742     332,258         19.14

  其中: 流动资产                万元       517,000     460,848        56,152         12.18

           非流动资产            万元   1,551,000       1,274,894     276,106         21.66

  2.负债总额                     万元   1,238,000       956,574       281,426         29.42

  其中:流动负债                 万元       622,000     524,006        97,994         18.70

          非流动负债             万元       616,000     432,568       183,432         42.41

  3.所有者权益                   万元       830,000     779,168        50,832          6.52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万元       705,000     702,616         2,384          0.34

        预计年末资产负债率 59.86%,较年初 55.11%增加 4.75 个百
 分点。主要原因是考虑 2021 年在建矿井恒普公司发耳二矿、马
 依公司西一井、新光公司发电项目、首黔公司 120 万吨技改扩能
 项目和公司本部将增加项目贷款,从而造成资产负债率上升。
        (三)现金流量预算
        预 算 项 目              金额(万元)           预 算 项 目                金额(万元)
一、现金流量预算收入              1,294,000     二、现金流量预算支出                1,288,000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700,000      1.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569,000

2.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99,000       2.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347,000

3.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495,000      3.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372,00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7,348      三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3,348

        公司现金流量预算首先要确保安全正常投入和生产周转需
 求,并统筹考虑偿还到期贷款、股利分红、基本建设等资金需求,
 确保年内有合理、充足的现金余额。
        1.合并预计:现金总流入 129.40 亿元,现金总流出 12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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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 14.33 亿元。
       2.母公司预计:
       (1)现金总流入 102.10 亿元,其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60.60
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11.60 亿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29.90 亿元。
       (2)现金总流出 101.90 亿元,其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49.60
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26.10 亿元;分配股利、偿还贷款本息等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26.20 亿元。
       (3)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08 亿元,期末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余额 12.28 亿元。
       3.融资计划:
       (1)对外借款
       2020 年末,公司对外借款余额 33.39 亿元,其中:短期借款
余额 25.57 亿元,长期借款余额 7.82 亿元。
       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确保公司经营正常运转,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的投资计划和生产经营预算情况,2021 年度计划对外借款总
额为 50.32 亿元,其中:短期借款续贷 25.57 亿元,新增短期借款
9.13 亿元,新增长期借款 16 亿元。
       (2)票据签发
       2020 年度公司应付票据签发总额 9.06 亿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
需求和采购计划,2021 年度公司预计应付票据签发总额为 10 亿元。
       三、确保预算完成的主要措施
       2021 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公司将中央经济工
作会议精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盘江煤电集团 2021 年
工作会议精神融入到公司“十四五”规划和 2021 年的工作部署
中来,按照“12345”发展思路,聚焦高质量发展,主动担当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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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经营管控、深化内部改革,坚守安全环保两条底
线,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效率和效益,为
全面完成 2021 年各项工作任务做好以下工作:
       1.紧盯目标任务,强化时间和任务观念。一是要立时间和任
务观念,超前谋划采煤接续与煤层配采配洗,力保商品煤产量和
质量。二是要加快马依、恒普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提升现有生
产矿井产能。加快盘江新光电厂建设,实现煤电联动。
       2.加强经营管理,保持经济运行平稳。一是要坚持全面预算
管理,将指标向下逐级延伸到区科、到班组、到个人。二要加强
煤质管理,充分发挥矸石仓排矸系统作用,提高原煤质量,降低
洗煤成本。三要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需求,
合理安排调度资金,及时筹集资金,合理调配资金,减少付现成
本。同时考虑资本市场融资方式,优化公司的融资结构。四要坚
持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严格执行供应商准入制度,降低采购成本。
五要加大修旧利废、回收复用力度,严格控制和压缩非生产性支
出。六要抓好开源节流工作,重点是科学优化技术方案,加强物
资调配,积极推行“代储代销”,做好“两金”压控等工作,努
力减少资金占用。
       3.创新融资方式,为公司做强做大主业提供资金保障。一是
要创新融资方式。从多层次、多方面、多渠道开展低成本融资,
降低资金成本。二是在传统授信的基础上,大胆探索新途径,充
分运用上市公司平台筹集资金,通过多元化融资方式,扩大融资
规模,优化融资结构。三是持续推进应收账款清欠工作,增加公
司现金流。四是盘活公司内部资金,减少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
用效益。五是构建内部融资渠道,为外部资金合规、便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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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的进入公司创造条件。
       4.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全面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一要建立完
善防范风险和处置机制,全面加强风险控制,做好各类风险的防
范化解工作,减少法律纠纷;二要严格管理在建工程,严格控制
工程造价、严格落实管控程序、严格控制工程预算,确保工程建
设进度,争取早投产、早受益;三要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
严格落实计划、审批、使用、跟踪、验收程序,科学合理、最优
安排专项资金,为安全生产、改革发展提供保障。四要聚焦核心
主业,科学确定投资方向,合理评估财务承受能力和预算边界,
提高投资回报率,降低投资风险。
       5.努力提升煤炭产能,加快其他相关产业发展。一要快速提
升现有生产矿井产能,力争尽快达产。二要加快月亮田矿、山脚
树矿、土城矿联合试运转验收工作及火铺矿、响水矿技改扩能进
度工作。三要坚持创新驱动,加快煤矿“四化”建设,推广使用
大功率采煤机、智能化采面设备等现代化先进生产设备。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管理控制指标,能
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政府宏观调控等多种因素,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控制。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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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395 盘江股份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 年 5 月 28 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控股”)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具体情况如下。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一)2019 年度股东大会预计执行情况
           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预计 2020 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171,000 万元,2020 年
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 98,024.39 万元,控制在预计总额范围
内。由于 2020 年 8 月,公司完成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并购,因此上述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包含贵州盘南煤炭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     按产品劳务等                                        本次预     占同类业务    上年(前次)   占同类业务
                                        关联人
易类别      进一步划分                                         计金额     比例(%)     实际发生金额   比例(%)
                          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81,300.00     80.00        36,176.31      100.00
              煤炭
                          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     20.00
向关联人                  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22.74        0.67
购买产品                  贵州贵天下茶业有限责任公司                                       145.34        0.13
、商品     材料、设备     贵州盘江节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8,000.00     14.00          234.28        0.22
                          贵州盘江贸易有限公司                                            4,148.69       3.83
                          贵州盘江煤电多种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7,112.17       6.57


                                                         61
600395 盘江股份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贵州盘江煤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34        0.00
                      贵州林东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202.83      3.88
                      贵州省动能煤炭技术发展服务有限公司                              2,263.01      2.09
                      中煤盘江重工有限公司                                            1,397.32      1.29
           电力、水   贵州盘江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13,000      33.00        12,312.45      34.39
                      贵州盘江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6.90        0.37
                      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5.81        1.37
           租赁费                                           800.00      54.00
                      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15.27       16.77
                      中煤盘江重工有限公司                                             25.06        1.33
                              小计                         133,100.00   75.00        69,092.52      19.45
                      贵州盘江电投发电有限公司                                        1,645.23      0.26
           商品煤     贵州盘江电投天能焦化有限公司                                    1,221.91      0.20
                      贵州盘江运通商贸有限公司                                        3,507.99      0.56
                      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26        0.08
                      贵州盘江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106.18       1.23
                      贵州盘江煤电多种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0.61        0.01
                      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0.22        0.00
            材料      贵州盘江煤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300.00    0.70            2.77        0.03
                      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1,512.68      17.52
                      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741.81      31.75
                      盘江运通盘州市物流有限公司                                        0.09        0.00
向关联
                      西南运通公路物流有限公司                                          1.57        0.02
人销售
                      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79.37       11.17
产品、商
                      贵州福泽家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94        0.29
  品
           水电费     贵州盘江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500.00       9.0            0.79        0.02
                      贵州盘江煤电多种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3.50        0.10
                      贵州盘江煤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97        0.15
           瓦斯气     贵州盘江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2,500.00    95.00         2,340.79      88.42
                      贵州盘江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86.06        1.04
                      盘江运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199.12       2.42
                      贵州盘江电投发电有限公司                                         37.83        0.46
           租赁费                                           4,400.00    10.00
                      贵州盘江电投天能焦化有限公司                                     65.15        0.79
                      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1,094.54      13.28
                      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488.26      30.18
                              小计                         17,700.00    10.25        17,458.63      76.16
向关联                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31        0.16
           劳务费                                           5,200.00    75.00
人提供                贵州福泽家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0.39        0.01


                                                     62
  600395 盘江股份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的劳务                  贵州盘江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2.98          0.06
                          贵州盘江煤电多种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2.92          0.06
                          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0.12          0.00
                          贵州盘江贸易有限公司                                               6.86          0.13
                          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51.80          1.01
                          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49.51         2.91
                                    小计                        5,200.00     75.00          222.88         4.35
              代理费      盘江运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100.00         222.95        100.00
              工程款      贵州盘江煤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000.00     50.00         6,836.22        3.66
                          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89.29         4.09
  接受关
                          贵州盘江煤电多种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213.00         1.10
  联人提
              劳务费      贵州盘江煤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700.00     20.00          491.83         2.55
  供的劳
                          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836.56         4.33
    务
                          中煤盘江重工有限公司                                               9.31          0.05
           医药、体检费   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00.00       70.00         1,851.19       68.87
                                    小计                       15,000.00     34.00        11,250.35        5.38
                             合计                              171,000.00    26.00        98,024.39        9.76

           二、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协同效应,促进公
  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控股股东盘江控股及其他关联方采
  购原材料、商品煤,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以及提供部分产
  品、租赁业务、维修劳务等服务,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因
  此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     按产品劳务等                                           本次预     占同类业务    上年(前次)   占同类业务
                                           关联人
易类别       进一步划分                                           计金额     比例(%)     实际发生金额   比例(%)
                煤炭       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95,500.00    100.00        36,176.31      100.00
                           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22.74         0.67
                           贵州贵天下茶业有限责任公司                                         145.34         0.13
向关联人
                           贵州盘江节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34.28         0.22
购买产
           材料、设备      贵州盘江贸易有限公司                  40,000.00     37.27         4,148.69        3.83
品、商品
                           贵州盘江煤电多种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7,112.17        6.57
                           贵州盘江煤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34          0.00
                           贵州林东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202.83        3.88



                                                          63
  600395 盘江股份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贵州省动能煤炭技术发展服务有限公司                           2,263.01      2.09
                        中煤盘江重工有限公司                                         1,397.32      1.29
             电力、水   贵州盘江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13,000.00    33.00     12,312.45      34.39
                        贵州盘江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6.90        0.37
                        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5.81        1.37
             租赁费                                           500.00      54.00
                        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15.27       16.77
                        中煤盘江重工有限公司                                          25.06        1.33
                               小计                          149,000.00   56.45     69,092.52      19.45
                        贵州盘江电投发电有限公司                                     1,645.23      0.26
             商品煤     贵州盘江电投天能焦化有限公司         50,000.00    7.73       1,221.91      0.20
                        贵州盘江运通商贸有限公司                                     3,507.99      0.56
                        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26        0.08
                        贵州盘江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106.18       1.23
                        贵州盘江煤电多种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0.61        0.01
                        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0.22        0.00
              材料      贵州盘江煤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000.00    0.06         2.77        0.03
                        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1,512.68      17.52
                        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741.81      31.75
                        盘江运通盘州市物流有限公司                                     0.09        0.00
向关联人                西南运通公路物流有限公司                                       1.57        0.02
销售产                  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79.37       11.17
品、商品                贵州福泽家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94        0.29
             水电费     贵州盘江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500.00      1.66         0.79        0.02
                        贵州盘江煤电多种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3.50        0.10
                        贵州盘江煤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97        0.15
             瓦斯气     贵州盘江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2,500.00    95.00      2,340.79      88.42
                        贵州盘江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86.06        1.04
                        盘江运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199.12       2.42
                        贵州盘江电投发电有限公司                                      37.83        0.46
             租赁费                                           5,000.00    7.32
                        贵州盘江电投天能焦化有限公司                                  65.15        0.79
                        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1,094.54      13.28
                        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488.26      30.18
                               小计                          62,000.00    5.87      17,458.63      76.16
                        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31        0.16
向关联人
                        贵州福泽家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0.39        0.01
提供的劳     劳务费                                           500.00      1.66
                        贵州盘江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2.98        0.06
  务
                        贵州盘江煤电多种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2.92        0.06


                                                       64
  600395 盘江股份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0.12        0.00
                          贵州盘江贸易有限公司                                           6.86        0.13
                          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51.80        1.01
                          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49.51       2.91
                                  小计                          500.00       1.66       222.88       4.35
              代理费      盘江运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100.00      222.95      100.00
              工程款      贵州盘江煤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000.00     3.33      6,836.22      3.66
                          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89.29       4.09
接受关联                  贵州盘江煤电多种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213.00       1.10
人提供的      劳务费      贵州盘江煤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700.00    20.00       491.83       2.55
 劳务                     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836.56       4.33
                          中煤盘江重工有限公司                                           9.31        0.05
           医药、体检费   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00.00      70.00      1,851.19      68.87
                                  小计                         15,000.00     4.90     11,250.35      5.38
                           合计                                226,500.00   20.03     98,024.39      9.76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 95 号
           法定代表人:陈华
           注册资本:109,000 万元
           主营业务:煤炭及其它工业项目投资;金融证券投资;非银
  行金融性理财投资;高技术产业投资;职业教育、医疗、旅游业
  与地产投资;资产管理等。
           2.盘江六盘水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平寨镇交通南路 20 号
           法定代表人:周强
           注册资本:4,200 万元
           主营业务:煤矿运输机械、煤矿支护设备、工矿配件、防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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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产品、工业石英砂的生产销售等。
       3.贵州盘江煤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干沟桥
       法定代表人:周会明
       注册资本:6,596 万元
       主营业务:工业与民用建筑、高速公路路基、一级标准以下
公路施工、建筑幕墙;装饰装璜、预制构件;加工制作钢铝门窗;
粉煤灰及矸石的深加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等。
       4.贵州盘江煤电多种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亦资孔
       法定代表人:周会明
       注册资本:5,209 万元
       主营业务:阻燃输送带、橡塑制品、净水剂、矿山机械配件、
输送机、塑钢管材、劳保用品等生产加工、销售。
       5.贵州盘江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 95 号
       法定代表人:简永红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主营业务:销售预包装食品、特殊食品、日用百货、煤炭、
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家用电器等。
       6.贵州盘江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干沟桥
       法定代表人:杨世梁
       注册资本:41,412.87 万元


                                66
600395 盘江股份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主营业务:煤矿瓦斯(煤层气)综合利用、销售、技术研发
及计量检测;页岩气项目开发利用等。
       7.中煤盘江重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
       法定代表人:王政科
       注册资本:46,900 万元
       主营业务:煤炭工程行业的成套设备、机电产品、防爆电气产
品、安全技术装备、瓦斯发电机的设计、生产、供应、技术服务等。
       8.盘江运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南路 31 号
       法定代表人:杨凤翔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主营业务:运输代理;货物装卸;货场、设备租赁;进出口
业务;货运场站、物流园区、批发市场、商贸中心的建设、管理
和经营等。
       9.贵州省动能煤炭技术发展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 95 号
       法定代表人:张宗华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主营业务:煤矿及非煤矿山技术咨询及相关技术服务;矿山
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矿产品的研究、开发;矿山职业技能技术
培训等。
       10.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松河彝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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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鲁书林
       注册资本:64,250 万元
       主营业务:煤炭开采、销售;洗选加工;煤焦化工;发电(自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盘江控股是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其余均为盘江控股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公司,该等关联人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
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上述关联方均按约定履行相关承诺,
未出现重大违约情形。目前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
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商品销售合同》主要内容
       1.公司向盘江控股子公司销售煤炭、材料、电力等。
       2.定价原则:市价,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市场竞争原则。
       3.结算方式:按协议和具体合同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
计算交易价款。
       (二)《建筑安装合同》主要内容
       1.盘江控股子公司为公司部分工程进行建筑安装。
       2.定价原则:贵州省 2016 建筑、安装计价定额等,价格公
平、合理,符合市场竞争原则。
       3.结算方式:按协议和具体合同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


                                  68
600395 盘江股份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计算交易价款。
       (三)《商品采购合同》主要内容
       1.公司向盘江控股子公司购买材料设备等。
       2.定价原则:市价,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市场竞争原则。
       3.结算方式:按协议和具体合同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
计算交易价款。
       (四)《货物运输代理合同》主要内容
       1.公司委托盘江运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发运煤炭系列
大宗货物。
       2.定价原则:市价,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市场竞争原则。
       3.结算方式:按协议和具体合同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
计算交易价款。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交易行为
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未侵占任何一方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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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与贵州盘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
                  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 年 5 月 28 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获得更为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拓宽贵州盘江
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融资渠道,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于 2018 年与贵州盘
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
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和综合授信服务,协议有
效期为三年,由于协议即将到期,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
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包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具体情况如下。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财务公司是公司与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
投资设立的公司,其中: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2.75 亿元,持股 55%;本公司出资 2.25 亿元,持股 45%。由于贵州
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合法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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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金融许可证》并持续有效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关联方名称:贵州盘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龙治安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 95 号
       成立日期:2013 年 05 月 03 日
       营业期限:2013 年 05 月 03 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90067726228Q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76H252010001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
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
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
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
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
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方财务状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211,621 万元,
负债总额 154,911 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56,710 万元;2020 年实
现营业收入 7,665 万元,净利润 3,822 万元。
       (三)前次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于2018年7 月1 日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款和综合授信服务,每日最高余额之和不高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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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5 亿元。2018 年至 2020 年该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如下表:
  年度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人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每日最高余额之和不 2018 年日均余额
2018 年           财务公司存款 财务公司
                                          高于人民币 5 亿元      1.36 亿元
                                          每日最高余额之和不 2019 年日均余额
2019 年           财务公司存款 财务公司
                                          高于人民币 5 亿元      2.49 亿元
                                          每日最高余额之和不 2020 年日均余额
2020 年           财务公司存款 财务公司
                                          高于人民币 5 亿元      4.38 亿元
       二、《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服务原则
       (1)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金融服
务的金融机构、服务项目、数额及交易时间,并无任何必须从财
务公司获取金融服务的义务。
       (2)财务公司承诺,任何时候向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条
件,对于公司而言不逊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当时为本公司提供同
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
       2.服务内容
       (1)财务公司为公司开立存款账户,本着自愿的原则,根
据公司的要求办理存款业务;
       (2)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贷款、票
据承兑和贴现、保函、保理、融资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3)财务公司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协助公司实现对其所属单
位的资金管理;
       (4)财务公司办理公司内部转账结算,提供相应的结算、
清算方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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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财务公司协助公司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6)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
       (7)财务公司对公司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
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8)其他服务: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证、
网上银行、委托贷款、商业汇票托管、资金集中结算等。共同探
讨新的服务产品和新的服务领域,并积极进行金融创新,财务公
司为公司提供更多个性化的优质服务。
       (9)交易限额: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
票据承兑和贴现、保函、保理、融资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
务合计每日余额不高于 10 亿元;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
业务每日余额不高于 10 亿元;财务公司吸收公司的存款每日余额
不高于 8 亿元。
       3.服务价格及定价原则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各项金融服务,在参考国内其他金融机构
为公司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下,给予适当的优惠,具体如下:
       (1)存款服务: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存款的利率,在中国人
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范围内,不低于国内其他金
融机构给予的同等存款利率水平;
       (2)综合授信服务(包括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保函、保
理、融资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服务费用或利率应不高
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同种类相应服务的费用或利率。
       4.协议的生效和期限
       (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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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协议有效期限为三年。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和
融资风险,同时可以获得财务公司提供的多方面、多品种的优质
金融服务,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本次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
交易行为规范,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
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3.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
生不利影响。
       四、风险控制
       为有效防范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公司
和财务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与财务公司的关
联交易依法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在风险管理方面,公司制订了《关于在财务公司开展金融
服务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确保在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风
险可控。
       3.财务公司承诺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及中国人民银行的
监管规定,在获准范围内依法开展金融服务业务。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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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二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盘江新光发电有限公司投
                  资建设盘江新光发电项目的议案
                             (2021 年 5 月 28 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发挥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煤炭资源优势,延伸煤炭产业链,促进煤电联营、协同发
展。经 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贵州盘江新光发电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公司”)发展煤电一体化项目,并与贵
州盘江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盘江新光 2×66 万千瓦燃煤发
电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之合作意向协议》。现盘江新光 2×66 万千
瓦燃煤发电项目已取得贵州省发改委批复同意,该项目实施主体
已变更为新光公司。为了推进项目建设,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新
光公司投资建设盘江新光 2×66 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项目总投
资 48.3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项目概况
       盘江新光 2×66 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于 2020 年 3 月 6 日取
得贵州省发改委同意开展前期工作;于 2020 年 7 月 8 日通过评审;
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取得贵州省发改委《关于盘江新光 2×66 万
千瓦燃煤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黔发改能源〔2020〕102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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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取得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盘江新光 2×66
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黔环审
〔2021〕12 号);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取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变
更盘江新光 2×66 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单位的批复》(黔发改能源
〔2021〕35 号),同意由盘江新光作为项目单位,具体实施盘江新
光 2×66 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项目主要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盘江新光 2×66 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
       2.项目单位:贵州盘江新光发电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六盘水市盘州市。
       4.项目建设内容:2×66 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及
相关配套设施。
       5.项目总投资:48.3 亿元,项目资本金不低于 20%,其余以融资
方式解决。
       6.本工程采取煤电一体化方式实施煤电联营,安装高效除尘、
脱硫、脱硝设施等,各项排放指标要满足环保有关要求。
       二、项目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该项目符合国家鼓励的煤电联营发展方向,符合公司“以煤
为主、延伸产业链、科学发展”的发展战略。公司在做大煤炭产
能规模的同时,通过延伸煤炭产业链,发展煤电一体化,有利于
促进煤电产业优势互补,有利于提高综合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有利于发挥产业协同效应
       一是通过完善煤电产业链,公司可以就近供应电煤,未来马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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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一井 240 万吨/年(在建)和响水矿 330 万吨/年(在产)均可以
通过短距离运输供应电煤,与其他电厂相比可以节省物流运输成本,
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二是该项目属国家鼓励的煤电联营项目,公司
优先为其提供电煤保障,可以争取各种优惠政策,并增加发电小时,
有利于充分发挥上下游产业协同效应,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三)有利于促进资源综合利用
       公司在盘江矿区投资建设燃煤电厂,将煤炭资源就地转化为
清洁能源,可以减少物流运输环节,促进资源的高效清洁利用。
同时,原煤在洗选加工的过程中会产生煤泥水,通过对煤泥水进
行压缩,还会产生大量附属产品煤泥,可以用于发电,产生可观
的经济效益,并实现污水的达标排放和循环使用,促进资源的综
合利用,从而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四)有利于增强抗风险能力
       煤炭市场供需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通过延伸煤炭产业
链,丰富产品结构,有利于应对煤炭市场的不利变化,有利于拓
展公司煤炭销售市场,有利于发挥电煤优先保供优势、政策鼓励
优势、物流成本优势等,从而增强公司整体的抗风险能力。
       三、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一)能源结构调整风险
       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碳减排的背景下,能源结构正在发
生一系列变化,清洁能源的比例逐渐提升,水电、风电、光伏发
电、核电、生物质发电的装机规模不断提升,可能会挤占火电发
电小时,导致经营效益达不到预期。但是从另一方面看,火电在
我国电力市场中依然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发挥着调峰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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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该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的煤电联营项目,公司将积极争取国家政
策支持,增强抗风险能力。
       (二)财务风险
       该项目总投资 48.3 亿元,按照电力行业项目资本金不低于
20%的要求,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9.66 亿元。该项目投资
规模较大,可能会导致公司资金压力和资产负债率上升。为了应
对财务风险,下一步公司将努力盘活存量资产,积极通过多种融
资方式,尽量减少债务融资,且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
相比处于较低水平,因此总体风险相对可控。
       (三)同业竞争风险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
企业贵州盘江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力等相关产业投资,
因此盘江新光发电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与其构成潜在同业竞争。
为了避免潜在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承诺:待盘江新光
发电项目正式投产后,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以
停止经营与本公司相竞争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业务纳入到
本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
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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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三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盘江新光发电有限公司签
                     订 EPC 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2021 年 5 月 28 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发挥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煤炭资源优势,延伸煤炭产业链,促进煤电联营、协同发
展。经 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贵州盘江新光发电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投资建设盘
江新光 2×66 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该项目已取得贵州省发改委
核准批复,项目总投资 48.3 亿元。为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新
光公司拟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签
订 EPC 总承包工程合同,具体情况如下。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合同双方基本情况
       (一)发包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贵州盘江新光发电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91520222MAAK7ABE3A
 住所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大山镇新光村。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2 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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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日期         2020 年 12 月 22 日
 法定代表人       郑世勇
 股权结构         公司认缴2 亿元全部出资,出资比例为100%。
                  电力生产、销售;电力设备及机械设备的安装与维修;
                  电力技术咨询和服务;粉煤灰、脱硫石膏、蒸汽等电力
 经营范围
                  生产的副产品生产及销售;砂石生产及销售;普通货物
                  运输;自用氢气生产。(具体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二)总包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768614747H
 住所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东风路 16 号
 注册资本         壹拾亿元整
 成立日期         1998 年 01 月 16 日
 法定代表人       王强
 股权结构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承接各行业、各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评估;
                  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总承包、特种设备
                  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技术经济咨询、项目管理和相关
                  的技术研究与管理服务;承接岩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测绘服务、技术检测、其它环境治理;承担境外电力工
                  程的勘测设计、咨询和监理项目;上述项目所需的设备、
                  材料出口及对外派出项目勘测设计、咨询和监理劳务人
 经营范围
                  员;承包境外电力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电子
                  计算机技术服务、缩微还原、测量仪器鉴定维修、环境
                  监测、工程技术与规划管理、信息传输、计算机软件业、
                  基础地质勘查及技术服务、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销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其它专业技术服务;打字、
                  复印;广告设计;停车场服务;售电。(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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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1.承包范围。合同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盘江新光 2×66 万千瓦
燃煤发电项目工程的全部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
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
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过程的总承包。
       2.总承包合同金额。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含税)叁拾陆亿贰
仟捌佰贰拾柒万柒仟捌佰捌拾柒元整(¥3,628,277,887.00);人民
币(不含税)叁拾贰亿柒仟壹佰陆拾叁万贰仟肆佰伍拾壹元整
(¥3,271,632,451.00)。因本合同技术协议与投标方案差异引起
的合同价格变化,暂未计入本次合同总价,后续根据招标文件与
投标文件所确定的原则另行协商确定。
       3.工期目标。总包方计划于 2023 年 05 月 26 日前完成本工
程全部机组 168 小时试运行并移交试生产。
       4.违约责任。合同约定了双方的违约责任。
       5.争议的解决方式。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
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选择下列方式解决争议:
       (1)向发包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败诉方
承担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执行费、
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2)提交仲裁机构按其当时有效的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
为合同签订地。
       三、合同履约风险及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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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经验丰富,
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
法规、市场等方面的不确定风险,有可能会影响合同的履约进度。
公司及新光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进展,及时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
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沟通协商,共同加强管理,促使项
目正常建设、合同如期履行。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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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四




                  关于 2021 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2021 年 5 月 28 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 年,公司将紧紧围绕“以煤为主,延伸产业链、科学发
展”的战略目标,聚焦主业主责,积极推进煤炭相关产业发展,
守好安全、环保、发展三条底线。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继续加
快煤矿机械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持续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夯实煤
矿安全生产基础,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将重点安排在配套上级补助
项目、开拓延深、机械化智能化改造以及“一通三防”等重要环
节,具体计划如下。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1 年公司本部专项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情况
       (一)专项资金提取情况
       2021 年计划原煤产量 1,000 万吨,预计可提取资金 61,969 万
元,全年可用专项资金 68,124 万元(含年初结余),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其中:
                                                                    2021 年资
      项目名称              计        上年预     本年提取
                                                                    金预安排
                                      计结余 (按原煤 1000 万吨)
      合计                68,124      6,155        61,969              68,124
1.安全费                  40,069        69         40,000              40,069
2.矿井维简费              11,582      3,582        8,000               11,582
3.折旧(含井巷费)        16,473      2,504        13,969              16,473
其中:井巷费               2,500                   2,500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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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专项资金计划安排 68,124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计划 44,330 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安排资金
 项目名称                                  主要用于(重点安排)
                    (万元)
 矿建工程           11,175   井巷工程进尺安排 15,990 米。
                             大型综掘机 7 台、运输系统改造、供电系统改造、
                             干选机系统设备、解决辅助运输问题的单轨吊、
 设备购置          26,241
                             巷道修复机、瓦斯抽放用大功率钻机、煤泥干燥
                             用程控隔膜压滤机及配套设备、选煤设备等。
                             土城矿、月亮田矿封闭式地面储煤棚、土矿小
                             云尚跨江桥建设、火矿压滤机扩建改造二期工
土建及安装         6,914
                             程、山矿新排矸场二期堆场涵洞工程、山矿供
                             电改造安装等。
    合计           44,330
       二、2021 年技改扩能及矿井智能化建设投资计划
       根据矿井扩能技改和智能化建设需要,编制了自筹资金计划作
为资金来源。全年自筹资金计划预计安排 43,990 万元,具体如下:
       (一) 技改扩能重点工程计划
      技改扩能重点工程(自筹资金)投资计划 18,659 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项目 安排资金
                                        主要用于(重点安排)
单位        (万元)
                             矿建工程计划进尺 2,900 米,购置综合井辅助运
 月亮田矿
                   4,814     输系统改造强力皮带 2 套、EBZ280 型综掘机 1
(180wt/a 技改)
                             台、柴油机单轨吊 1 套。
                             购置综采设备 1 套,EBZ280 型综掘机 1 台,矸
  火铺矿
                   9,205     石山排矸系统改造,购置洗煤深度分选设备,
(400wt/a 技改)
                             24 采区矿建工程等。
  金佳矿                     矿界范围深部地质补充勘探项目,选煤厂(270 万吨
                   3,496
(245wt/a 技改)               /年)扩能改造设备购置,佳一采区调度系统建设等。
  土城矿                     购置机械臂、巷道超前支护液压支架、矿用隔
                   1,144
(400wt/a 技改)               爆型三相永磁同步电滚筒等设备。
    合计           18,659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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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矿井智能化建设计划
       矿井智能化建设(自筹资金)投资计划25,331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项目 安排资金
                                主要用于(重点安排)
单位       (万元)
月亮田矿   9,830  选煤厂智能化改造及技改建设项目。
                  智能化综采工作面系统购置综采设备 1 套、智能综掘
山脚树矿   9,645  设备 1套,推进井下 5G 传输智能化建设及大营 110kV
                  变电所至山脚树 35KV 变电所线路新建工程等。
土城矿     1,772  购置 1 套智能干法分选系统。
金佳矿     2,242  购置 1 套智能干法分选系统及配套土建工程。
火铺矿     1,842  购置 1 套智能干法分选系统。
  合计     25,331
       三、2021 年子公司投资计划
       (一)马依煤业公司
       2021 年投资计划 55,219 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安排资金
项目名称                      主要用于(重点安排)
           (万元)
矿建工程 11,634   井巷工程进尺安排 7840 米。
                  大型综掘机、二采区 35KV 变电所设备、一采区架空
设备购置    6,038 乘人装置、1200 及 1400 水泵房设备、制氮机、瓦斯
                  抽放泵等。
                  井口房、绞车房、变电所、瓦斯抽放泵站、排水涵
土建工程    7,936 洞、运煤公路、综合办公楼、单身宿舍楼、工业广
                  场建设、选煤厂储煤场建设等。
                  井上下供电安装、变电所安装、35KV 及 110KV 架空
安装工程    5,698 输电线路安装、运输系统安装、1200 及 1400 水泵房安
                  装、压风系统及注氮系统安装、瓦斯抽采系统安装等。
                  主要是建设用地费、勘察设计费、建设管理费、相
其他费用 23,913 关报告编制费、财务费用、选煤厂建设用地及勘察
                  设计费等。
  合计     55,219
       (二)恒普煤业公司
       2021 年投资计划 40,000 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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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排资金
项目名称                      主要用于(重点安排)
           (万元)
矿建工程    8,810 井巷工程进尺安排 3257 米。
                  胶带运输机、单轨吊、一采区水泵房设备、压风及注氮
设备购置   11,019 设备、监测监控设备、自动化系统设备、通信设备、综
                  掘机、采掘设备、供电系统设备、瓦斯抽放泵等。
                  主工业场地联合建筑、职工周转房、井口房、110KV
土建工程    3,610 变电所、瓦斯抽放泵房、机修车间、器材库、工业
                  广场建设、地面相关机房等。
                  井上下供电安装、110KV 变电所安装、排水系统安
                  装、运输系统安装、压风系统及注氮系统安装、瓦
安装工程    3,551
                  斯抽采系统安装、通信系统安装、采掘设备安装、
                  安全监控系统安装、地面机修设备安装等。
                  主要是建设用地费及办证规费、建设管理费、薪酬、
其他费用   13,010
                  相关技术服务费、监理费等。
  合计     40,000
       (三)盘南公司
       2021 年投资计划 37,876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31,419
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安排资金
项目名称                               主要用于(重点安排)
                    (万元)
矿建工程             4,159 井巷工程进尺安排 4,249 米。
                           瓦斯抽放钻机、局部通风机、提升机电控系统、
                           单轨吊机车、监测监控设备、智能化辅助设备、
设备购置            16,765
                           水文地质管理系统、胶带运输机、综采设备、综
                           掘机、供电系统设备、排水设备、机修设备等。
                           矸石山治理涵洞建设、东一采区办公楼、中煤装
土建工程            71,990 车站及中煤储煤仓、重型设备检修车间建设、选
                           煤厂尾煤压滤车间、职工周转房等。
                           盘南煤矿 110KV 变电站第二电源接入安装工程、
安装工程             3,305
                           503 落地煤仓大棚安装工程等。
   合计             31,419
       (四)首黔公司杨山煤矿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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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生产矿井部分(30 万吨/年):2021 年投资计划 4,109 万
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3,232 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安排资金
项目名称                    主要用于(重点安排)
           (万元)
矿建工程     810  井巷工程进尺安排 1058 米。
                  单轨吊机车、供电系统设备、运输系统设备、监
设备购置    2,108
                  测监控设备、排水设备、瓦斯抽放钻机等。
土建工程     314  一采区新建停车场、一采区工业广场扩建等。
  合计      3,232
       2.技改扩能部分:结合贵州省煤炭兼并重组政策,首黔公司
杨山煤矿从 30 万吨/年技改扩能至 120 万吨/年,建设总工期为 48
个月,建设项目总资金为 16.15 亿元(不包含采矿权价款)。2021
年扩能技改投资计划 27,814 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安排资
项目名称                        主要用于(重点安排)
         金(万元)
矿建工程    5,444 井巷工程进尺安排 2000 米。
设备购置    2,212 综掘机、瓦斯抽放钻机、供电系统设备、运输系统设备等。
                  洗煤厂建设工程、行政办公大楼、矿井口联合建筑、纳
土建工程   11,638 木采区 35KV 变电所、主扇建设、排洪沟、临时污水处
                  理站、临时道路及临时项目部建设、职工周转房建设等。
                  35KV 架空供电线路安装工程、纳木至杨山 10KV 供电线
安装工程    3,000
                  路安装工程等。
其他费用    5,520 主要是建设用地费、矸石山用地补偿费、耕地占用税等。
  合计     27,814
       (五)盘江矿机公司
       2021 年投资计划 23,015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20,557
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安排资
   项目名称                                主要用于(重点安排)
                  金(万元)
                             购置 3 套综采设备(其中 2 套智能化综采设备)、焊
   设备购置        20,445    接机器人含自动变位工装设备、50T 吊车、载货汽
                             车、仓栅式运输车、光纤激光切割机、检测试验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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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综采液压支架机器人智能冲洗系统、变频器
                             加载试验台、自动化入库系统等。
土建及安装工程     112       数控刨台式镗铣加工中心机床基础、危化品库房等。
    合计          20,557
       (六)盘江新光发电公司
       新光发电厂项目总投资:48.3 亿元(含脱硫、脱硝、铁路)。
2021 年度计划投资 17.266 亿元,具体安排如下:
                   安排资金
     项目名称                             主要用于(重点安排)
                     (万元)
                                EPC 总承包工程、三大主机、场地平整、
EPC 总承包工程      133,800
                                边坡挡墙及灰场工程等。
                                厂外取水工程、铁路专用线工程、线路及
土建及安装工程       8,800
                                通讯基站迁改工程等。
                                建设用地费、管理费、工程监理费、项目
     其他费用       30,060
                                前期工作费、生产准备费、财务费用等。
        合计        172,660
       (七)贵州盘江电力有限公司
       2021 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1,500 万元,主要购置高压变频器、
交流变频开关、真空磁力启动器、干式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等。
       2021 年,公司将本着勤俭节约、量入而出的原则,实事求是,
加强管理,精打细算,切实将有限的资金用于“一通三防”、开拓延
深、机械化智能化改造和新建矿井建设,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增强可持续发展后劲,确保公司安全、高效、高质量健康发展。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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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五




 关于聘请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案
                             (2021 年 5 月 28 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等有关规定,上
市公司应当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年度合并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有着较好
的市场信誉。在执业过程中该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维护了股
东的合法权益。
       为便于沟通、咨询,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
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1 年度审计费用拟为 135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拟为 10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拟
为 35 万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89
600395 盘江股份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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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六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1 年 5 月 28 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省委国企党建办《关于督促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及所属各
 级独立法人公司“党建入章”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公司拟对
 《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意见如下。该议案
 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挥中国共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 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根
       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 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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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定,制定本章程。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十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         第十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
       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 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
       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 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
       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 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
 2
       费纳入公司预算。公司党组织是公司治理的 构和编制,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
       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司架构范围内完善相应 算,按照不低于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
       的组织体系并有效开展活动。                   1%的比例提取落实。
            党组织在公司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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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作用,保障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在公司运营中贯彻落实。
              公司党组织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
       升公司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文化软实力,激
       发公司活力,为公司创造价值。公司为公司
       党组织及其工作机构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三章 党的领导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五条   公司根据《党章》设立中国       第十五条 根据《党章》规定,
       共产党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
       (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和中国共产党贵州盘 贵 州盘江精 煤股份有 限公司 委员会
       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 (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同时,
       简称公司纪委)。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由公 根据有关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贵州
       司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 5 年。 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
       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的 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
 3
       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         第十六条 公司党委由党员代表
       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公司党委书 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 5 年。
       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进入董事会和 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公
       经理层的党委成员要充分表达党委意见,体 司纪委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
       现党委意图,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党委报             第十七条 公司党委成员一般为
       告。                                         5 至 9 人,设党委书记 1 人、党委副
                                                    书记 1 至 2 人。
              第十六条   公司党委坚定地按照党中
       央要求,以“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
       领导,毫不动摇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为
       己任,致力于在公司进行中国特色现代国有
       企业制度的探索。
              公司党委坚持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
 4                                                        删除,后续条款序号顺延。
       企业科学发展优势,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提
       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第十七条   公司党委本着精简、高效和
       务实的原则,加强党建工作,健全组织体系,
       完善机构设置,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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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公司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
     设主体责任,公司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
     监督责任,公司纪委接受公司党委和上级纪
     委领导。公司纪委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党风廉
     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十九条   公司党委设党委办公室、组      第十八条 公司党委设党委办公
     织部、统战部、宣传文化部等作为工作部门, 室、党委督查室、组织部、统战部、
5    公司纪委根据需要设立专门的机构作为工 宣传文化部等作为工作部门,公司纪
     作部门。                                     委根据需要设立纪检室、审理室、综
                                                  合室等专门的机构作为工作部门。
            第二十条     公司党委坚持和贯彻党管
     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
     制,组织干部教育培训,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建立,负责公司干部
     队伍建设;坚持人才强企战略,探索开放包
     容的市场化人才选拔、培养、使用机制,负
     责公司人才队伍建设。
            第二十一条    当发现公司决策不符合
     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存在重大经营风险或可
6                                                       删除,后续条款序号顺延。
     能损害股东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时,公司党
     委应当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所提意见如得不
     到采纳,公司党委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
     告。
            第二十二条    公司党委应当正确把握
     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方法体系,
     注重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集思广
     益,坚持原则,体现党组织参与决策的政治
     性、规范性和科学性。
            第二十三条 公司党委行使下列职权:        第十九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 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
     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                     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重大
7
            (二)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
     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坚决落实省委、省政 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主
     府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相关 要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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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署和要求;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
            (三)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增强
     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政治能力,防范政治风险,教育引导
            (四)研究部署公司党的建设工作,加 全体党员坚持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
     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                       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
            (五)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管人才原 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则,建立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
     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执行党的
            (六)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公司重大生 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党中央的重大决
     产经营管理事项的前置程序要求,先行讨论 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在本公司
     研究公司改革发展、生产经营、干部人事和 贯彻落实,推动公司担负职责使命,
     分配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再 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国家重大战略,
     由股东大会、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       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
            (七)加强对公司领导人员的监督,统 责任;
     筹内部监督资源,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建立         (三)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
     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                     理事项,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八)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领导企 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业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         (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
     等群众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导和把关,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
            (九)研究其他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 队伍建设;
     项。                                           (五)履行公司全面从严治党主
            第二十四条   对下列事项必须先经公 体责任,领导、支持纪检机构履行监
     司党委讨论研究:                           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
            (一)企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 伸;
     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举         (六)加强公司党的作风建设,严
     措。                                       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
            (二)企业改革发展重大事项。包括企 “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企业改制、         (七)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
     资产重组、产权转让以及资本运作和大额投 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
     资方案,重要改革方案和公司章程、重要管 投身公司改革发展;
     理制度的制定、修改,企业的合并、分立、         (八)领导公司意识形态工作、
     变更、解散,下属企业的设立和撤销等。       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
            (三)企业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包括生 战线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等
     产经营方针和年度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 群团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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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预算资金的调动和使用,对外大额捐赠和
     赞助,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
     和购买服务,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方面的
     重要措施。
           (四)企业干部人事、分配重大事项。
     包括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教育
     培训、考核奖惩、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及企业
     后备领导人员的确定,内部机构设置、调整
     和人员编制,工资体系调整和奖金分配方
     案,以及公司控参股公司股东代表的委派或
     更换、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以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推荐、委派及考核。
           (五)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包
     括收入分配方案、劳动保护、福利卫生及其
     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六)其他应当由党委研究讨论或决定
     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五条   下列事项需要经过公司
     党委会讨论形成决议:
           (一)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
     要事项,下级单位党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
     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的重要事项;
           (三)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
     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的重要事项;
           (五)公司人才规划和实施方案;
           (六)公司党群组织重要人事任免;
           (七)公司党委的相关制度;
           (八)其它需要公司党委讨论决定或参
     与决策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事项需要经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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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会讨论,提出方向性、原则性的意见或
     建议:
            (一)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二)公司经营方针、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年度财务决算方案、投融资方案、年度
     经营计划;
            (三)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
     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四)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及调整;
            (五)公司运营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
     重大问题;
            (六)其它需要公司党委讨论提出方向
     性、原则性的决策意见或建议事项。
                          在第十九条后增加一条,后续条款序号顺延。
            第二十条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班
     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
8
     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 1 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党委配备专责抓党
     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根据工作需要专职副书记可以进入董事会且不在经理层任职。
            第二十八条   党委会议应当有半数以        第二十二条    党委会议应当有半
     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特别重 数以上党委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
     大问题和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 干部人事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
     上的成员到会。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 成员到会。党委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
     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以通过书面形 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以通
9
     式表达。议题涉及的分管党委成员应当到 过书面形式表达。议题涉及的分管党
     会。                                         委成员应当到会。
            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不能参       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
     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或者其他党委成员 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或者
     召集主持。                                   其他党委成员召集主持。
            第二十九   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事项,应      第二十三条    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 事项,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
10   原则,采取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 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举手表决
     进行表决,以党委会应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 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以
     形成决定。未到会党委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 党委会应到会成员过半数形成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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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入票数。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 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
     逐项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 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
     问题不清楚的,应该暂缓表决。                大问题不清楚的,应该暂缓表决。
           第三十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在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
     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在深化改革中坚持党
     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
11   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者同步配              删除。后续条款序号顺延。
     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努力实现体制对接、
     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确保党的
     领导、党的建设在企业改革中得到充分体现
     和切实加强。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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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七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1 年 5 月 28 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关于转发<关于印发贵州省国有企业党委研究讨论事
 项清单及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的通知>的通知》(盘江煤电党发〔2020〕100 号)要求,公司拟
 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意见
 如下。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在原第三条后增加三条,后续条款序号顺延。
             第四条 党委会前置研究事项
             董事会行使职权应当与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相结合,党委会是董事会决策重大
       问题的前置程序,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会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作出
       决定。下列事项必须先经过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
             (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大事项。
             (二)贯彻落实全省发展战略,紧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定不移走生
       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守住安全、生态、发展三条底线。
 1
             (三)企业改革发展重大事项。企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制(修)订;
       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修改;企业改制、资产重组、产权转让以及资本运作和大
       额投资方案;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方案;提供信用保证或担保;企业的合并、分
       立、变更、解散,下属企业的设立、解散,内部机构设置、调整和人员编制等。
             (四)企业生产经营重大事项。生产经营方针和年度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
       方案,超预算资金的调动和使用,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重要设备和技
       术引进,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融资方案及融资事项;
       企业重大风险研判、修(制)定防范化解企业重大风险的措施、办法;企业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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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调整及预算分配、利润分配等。
            (五)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维护稳定、职工权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
      重大事项。涉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突发紧急事件等方面重大事项的处置和追责
      问责;涉及经济纠纷、信访举报等方面重大事项的处置;劳动保护、福利卫生及
      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六)公司章程、基本制度等重要规章制度的制(修)订;管理单位章程涉
      及党建部分的制(修)订;董事会工作报告、总经理工作报告;对外捐赠和赞助。
            (七)其他需要党委前置研究讨论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董事会研究讨论事项
            (一)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制订企业发展战略、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修)订;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普通债券或其他金融工
      具及上市方案;
            (六)制订公司重大收购、兼并重组、资产重组、收购本公司股份或者合并、
      分立、解散、破产、清算、上市、改制及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结构调整事项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年度融资、投资计划;
            (八)制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方案;
            (九)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十)制订董事会工作报告;
            (十一)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二)制订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方案;
            (十三)其他需要董事会研究讨论的事项。
            第六条 董事会研究决定事项:
            (一)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四)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
      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五)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审议批准经理层工作报告;
            (七)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收购本公司股份、对外捐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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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
            (八)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九)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会议的召开                        第十五条     会议的召开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
      席方可举行。有关董事拒不出席或者怠 席方可举行。有关董事拒不出席或者怠
      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 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
      低人数要求时,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 低人数要求时,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
      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总经理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总经理
      和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当列席 和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当列席
      董事会会议。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 董事会会议。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
      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可 以 通知 其他 有关 人员 列席 董事 会 会
                                                议。
2                                                      监事列席会议,主要职责是监督董
                                                事会是否按照《公司章程》并经法定程
                                                序作出决议,听取会议议事情况,不参
                                                与会议表决。监事对董事会审议事项可
                                                提出质询或建议;对于董事会表决事项
                                                有异议的,也可于会后通过监事会向董
                                                事会递交书面意见。
                                                       董事会会议在讨论决定有关公司重
                                                大改革、员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
                                                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住房等涉及员
                                                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征求公司
                                                工会的意见,并邀请工会代表列席会议。
            第二十八条   董事签字                      第三十一条     董事签字
            与会董事应当代表其本人和委托其             与会董事应当代表其本人和委托其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会议记录和决议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会议记录和决议
      记录进行签字确认。董事对会议记录或 记录进行签字确认。董事对会议记录或
3
      者决议记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 者决议记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
      时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应当及时向 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应当及时向监管
      监管部门报告,也可以发表公开声明。        部门报告,也可以发表公开声明。
            董事既 不按 前款 规定 进行 签字确          董 事 既 不 按 前款 规 定 进行 签 字 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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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又不对其不同意见作出书面说明或者 认,又不对其不同意见作出书面说明或
      向监管部门报告、发表公开声明的,视为 者向监管部门报告、发表公开声明的,
      完全同意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的内容。     视为完全同意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的内
                                             容。
                                                    董 事 应 当 对董 事 会 的决 议 承 担 责
                                             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
                                             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
                                             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
                                             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
                                             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三十二条 附则                         第三十五条 附则
            在本规则中,“以上”包括本数。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照《公司法》、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大会批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执行。
4     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在本规则中,“以上”包括本数。
            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大会批
                                             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 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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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八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021 年 5 月 28 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办法》”)及《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自
查,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以下条件: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
       (二)发行对象不超过三十五名。
       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
       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二)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
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十八个
月内不得转让;
       (三)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发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四)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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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上市公司不存在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下列情形
       (一)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
尚未消除;
       (三)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四)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
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
       (五)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六)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
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
重大重组的除外;
       (七)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四、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项目需要量;
       (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
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
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
的公司;
       (四)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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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如募投项目实施前已存在同业竞争,该同业竞争首发上市时
已存在或为上市后基于特殊原因(如国有股权划转、资产重组、
为把握商业机会由控股股东先行收购或培育后择机注入上市公
司等)产生,上市公司及竞争方针对同业竞争已制定明确可行的
整合措施并公开承诺,募集资金继续投向上市公司原有业务的,
可视为未新增同业竞争。
       (五)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
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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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九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21 年 5 月 28 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自身发
展需要出发,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具体方案如下。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逐项予以审议。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
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具备届时有效法律法规规定认购条件的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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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
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
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
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
由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
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
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截至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
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655,051,861 股,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96,515,558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由
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发
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
引起公司股份变动,则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5.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350,0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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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单位:万元) 金额(单位:万元)
          盘江新光 2×66 万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贵州
   1                              483,017           245,000
          千瓦燃煤发电项目                                        盘江新光发电有限公司
          偿还银行借款及补
   2                              105,000           105,000                   -
          充流动资金
                   合计                             350,000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
以自筹资金解决。
       6.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询价方式,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
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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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395 盘江股份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 P1。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发
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
并按照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
       7.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
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
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
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
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
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10.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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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二十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2021 年 5 月 28 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编制了《贵州盘江精煤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度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预案》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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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395 盘江股份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二十一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
                             (2021 年 5 月 28 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编制了《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0 日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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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二十二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1 年 5 月 28 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有关规定:“上市
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
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
(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近五个
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
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
度。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且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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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二十三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并采取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2021 年 5 月 28 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
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
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并采取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0 日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并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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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二十四




       关于设立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2021 年 5 月 28 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施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
44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贵州盘江精煤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
公司拟开立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行
专户专储管理,专户专储,专款专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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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二十五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2021 年 5 月 28 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在兼顾持续发展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明确公
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
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及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制订了《贵
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详见附件。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股东回报规划》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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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
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回
报投资者,树立投资者长期持有公司股票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
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
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以及和《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对未来三年(2021-2023 年)
股东回报做出规划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公司制定本规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
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
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分红计划的制定应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
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
       二、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的制定着眼于公司长远的、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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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395 盘江股份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股东意愿、外部融资成本和融资环境,
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
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
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公司具有成长性、每
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条件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
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如实现盈利且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
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公司将积
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3.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弥补亏损、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每年以现
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 10%,连续三年
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的 30%。
       公司采用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等因素,分别在不同发展阶段采取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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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395 盘江股份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
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
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
前项规定处理。
       4.股票股利分红的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
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保持股本
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股利。
       5.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
进行中期现金分配;在公司认为进行股票股利的分配有利于公司
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时,公司可以发放股
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1.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
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司分
红预案的建议和监督。
       2.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
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
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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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395 盘江股份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监事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公司
应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
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事项。
       6.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分配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
未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
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7.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扣减股东分配
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所占用的资金。
       五、调整或者变更利润本规划的条件和决策程序
       1.公司出现下述情形时,可对本规划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
       (1)公司发生亏损或者已发布预亏提示性公告的;
       (2)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或发生其他对公司
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时;
       (3)自利润分配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后的两个月内,公司除募
集资金、政府专项财政资金等专款专用或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现金
(含银行存款、高流动性的债券等)余额均不足以支付现金股利;
       (4)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执行将导致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


                              118
600395 盘江股份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批准的重大投资项目、重大交易无法按既定交易方案实施的;
       (5)董事会有合理理由相信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执行将对公
司持续经营或保持盈利能力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2.公司调整本规划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中小股东沟通(包
括但不限于邀请中小股东出席会议、发布征求意见的公告)并做
好股东意见的书面记录;有关议案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
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意见;调整后
的利润分配政策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
可实施,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公司应向
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六、附则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调整亦同。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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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二十六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1 年 5 月 28 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顺利实施贵州盘江
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
营管理层在授权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
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事项;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意见,结合市
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和实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并调整发行时
机、发行数量、募集资金规模、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
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以及与发行对象签署相关协
议或补充协议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事宜;
       3.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依据国
家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
会决议,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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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395 盘江股份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承销协议、其他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4.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法规及政策变化、有关监管部门对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核意见及证券市场变化等情形,对本次非
公开发行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
日、发行数量区间、发行对象、发行价格以及调整募集资金总额上
限)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文件、配套文件作出补充、修订和调
整(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外);
       5.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导致本次非公开发行难以实
施的情形,或虽可实施但将给公司整体利益带来重大不利影响之
情形时,可酌情决定延期、中止或终止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6.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有关的各项文件和协议;
       7.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8.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本
次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
       9.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股份认购、股份登记、股
份锁定及上市等有关事宜;
       10.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的实际情况,办理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以及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等事宜;
       11.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12.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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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二十七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董事的议案
                             (2021 年 5 月 28 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由于工作变动原因,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刘碧雁先生已向董事会提出辞职报
告。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提出的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即
生效。根据公司控股股东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
荐,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
意包庆林先生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
附件),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现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附件:包庆林先生简历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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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二十八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1 年 5 月 28 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
年。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刘宗义先生已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并已申请辞去公司
独立董事和董事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所任职务。经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推举李守兵先生作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
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李守兵先生简历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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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395 盘江股份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


                      李守兵先生简历

       李守兵,男,49 岁,中国注册会计师。贵州智合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贵州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贵州省
科技厅财务评审专家。
       1990 年至 1994 年   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学习;
       1994 年至 2001 年   贵州新联进出口公司财务部工作;
       2001 年至 2004 年   贵州兴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
       2004 年至 2009 年   贵州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工作
                           (其间于 2006 年 3 月至 11 月到华创
                           证券财务并购部工作);
       2009 年至今         贵州智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
                           人(其间于 2012 年至今,担任贵州省
                           科技厅财务评审专家);
       2018 年至今         贵州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贵
                            州雁行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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