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股份: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2015-04-02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
章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
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华电财务根据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
包括存款业务、结算业务、借款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的业务,该关联
交易事项可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及附属公司可通过华电财
务公司获得更加便捷高效、多品种的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
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控股子公司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音
华金山”)通过阜矿(集团)彰武煤炭销售有限公司购买海州露天煤
矿进行发电生产,可以借助燃料公司集中大宗采购的优势,进一步稳
定供应渠道和优化采购结构,保证生产用煤的供应,控制煤价,从而
有效控制生产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参股子公司内蒙古海州露天煤矿有限公司通过疏水管网
及附属设施向子公司白音华金山提供生产用水,系因为公司生产经营
所需,为子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协议定价依据锡林郭勒盟物价局批
准的价格,协议价格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辽宁华电检修工程有限公司将继续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白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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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和全资子公司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提供机组日常维护检修、大
小修等服务(此项业务于 2010 年度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交易价
格参照市场价格,按不高于市场价格确定),有利于公司扩大检修市
场占有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
易行为,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保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5、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金山”)与其全面接管的
沈阳市苏家屯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公司”)因
经济业务需要签订了供电、供水协议,发生供电、供水经济业务,属
于沈阳金山与污水处理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持续发生的交易,
并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为对方提供供电、供水业务,符合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利益。
6、公司煤业分公司向委托管理的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提
供部分煤炭供应,是为了控制煤炭采购风险,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企
业经济效益,遵循了公平交易、市场价格的原则。
7、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政策要求,保证项目质量,保证项
目顺利实施,金山热电分公司对机组进行脱硝改造工程有利于促进技
改项目安全、高效的完成。上述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为保证公司生产
正常运营、在建项目顺利实施而进行的。交易公平、合理,保护了交
易各方和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
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8、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与黑龙江龙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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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热网工程管材设备合同 2775 万元、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为沈阳金
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分公司、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
司、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及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提供了机组整
体优化试验及技术服务、精密诊断及远程诊断管理服务及白音华金山
发电有限公司与郑州科源耐磨防腐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烟囱防腐层
更换工程合同等关联交易系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有效控制工程
造价,保证项目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顺利实施,是必要的。
关联交易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的,交易公平、合理,严格按照国家的
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执行,平等地保护了各方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9、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生产运营及实施在建项目的实际需
要,通过公平、合理的方式而进行的,保护了交易各方和公司的利益,
交易有利于公司项目尽快建成,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提高
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保护了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10、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合规合理的。关
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均回避表决,涉及的关联交
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因此,
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 李国运、李永建、张文品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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